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广安大洪河内违规养殖退出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提出。联系电话:028-85505207;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4号。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2月29日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广安大洪河内违规养殖退出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提出。联系电话:028-85505207;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4号。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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