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指南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好地提供方便、快捷、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内容和精神,特编制《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信息分类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以下简称农业农村厅)主动公开的信息分为机构信息、政务信息、政策文件、依申请公开和公开年报、财务公开、重点事项、交流互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16类。

1、机构信息。包括机构概况、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下属单位概况等信息。

2、政务信息。包括农业农村厅重大会议、重点工作、厅领导主要活动等工作动态、图片新闻以及通知决定、公示公告等政务信息。

3、政策文件。包括国家有关“三农”领域法律法规和全省有关地方性法规;农业农村部和省人民政府发布的“三农”领域规章;以省委省政府及其办公厅名义制发的“三农”方面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农业农村厅制发的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等。

4、依申请公开和公开年报。包括农业农村厅依申请公开指南、公开流程及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农业农村厅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5、财务公开。包括农业农村厅财政预决算信息、财务信息和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有关信息。

6、重点事项。包括农业农村厅年度工作要点、农业农村规划;农业农村厅人事任免、招考信息,职称评审和教育培训信息;由农业农村厅答复的、应当公开的省人大代表建议复文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复文;省本级重大建设项目审批、验收等信息;户用沼气、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型农民培训等民生工程年度计划和实施情况;农业农村统计数据、全省生猪生产和价格监测信息;农业农村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农业农村厅行业协会商会会费及其他收费公示;农业农村厅相关应急预案全文和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应急演练等情况。

7、交流互动。包括厅长信箱公开回复类信息、厅领导参加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信息、农业农村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相关信息。

8、行政许可。农业农村厅每一项行政许可的事项来源、权力来源、法定办结时限、行使层级、审查类型、实施主体、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设定依据、收费标准、常见问题等内容。

9、行政处罚。农业农村厅每一项行政处罚的权力类型、实施主体、法定依据、处罚流程、违法情节、处罚种类、处罚内容等。

10、行政确认。农业农村厅每一项行政确认的事项来源、权力来源、法定办结时限、行使层级、审查类型、实施主体、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设定依据、收费标准、常见问题等内容。

11、行政检查。农业农村厅每一项行政检查的实施主体、法定依据等内容。

12、行政征收。农业农村厅行政征收的实施主体、法定依据等内容。

13、行政强制。农业农村厅每一项行政强制的实施主体、法定依据、执法流程、违法情节、强制措施信息、强制执行信息等内容。

14、行政奖励。农业农村厅每一项行政奖励的实施主体、法定依据、奖励类型等内容。

15、其他行政权力。农业农村厅其他行政权力的事项来源、权力来源、法定办结时限、行使层级、审查类型、实施主体、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设定依据、常见问题等内容。

16、公共服务。农业农村厅每一项公务服务的事项来源、权力来源、法定办结时限、行使层级、审查类型、实施主体、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设定依据、常见问题等内容。

(二)公开方式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不在主动公开的范围。

农业农村厅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在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发布,同时可辅以以下一种或者几种形式:

1、四川省政府网站农业农村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2、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农业农村厅窗口;

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简报》等有关刊物;

4、新闻发布会或其他相关会议;

5、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

6、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形式;

7、公告栏、电子屏幕、触摸屏等;

8、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四)目录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和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

二、依申请公开

(一)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

农业农村厅办公室是农业农村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厅办公室受理《申请》后,根据业务范围和职能,将申请分送有关处室或单位负责办理或答复。

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4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8:00,工作日为国家、省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28-85505160;传真号码:028-85551106;

邮政编码:610041。

互联网联系方式:http://nynct.sc.gov.cn/nynct/c107077/zfxxzdgk_ysqgksq.shtml

(二)信息公开申请的提出

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农业农村厅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信息的,应当在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信函、传真、互联网等方式,向农业农村厅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其中,以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请,应当在信封左下角标注“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互联网方式提交申请,应在四川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的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在线申请。

(三)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

农业农村厅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将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信息公开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农业农村厅有关部门或单位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厅办公室举报。

厅办公室举报电话:028-8550516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农业农村厅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