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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验收的公示
(第二轮第四十三项、第四十四项整改任务)
发布时间: 2024-08-07 11:29 信息来源:农业资源环境处 点击数:1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三项、第四十四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7日至8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提出。联系电话:85509808;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4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农业资源环境处。

附件:1.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2.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四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点此下载:附件1-2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