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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7 17:20 信息来源:厅农业机械化处 点击数:1

川农函〔2020〕477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的通知》(川安办〔2020〕33号)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全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集中宣传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以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为抓手,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扎实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典型宣传、有奖举报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农民群众安全意识与素质,确保行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主要内容

全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与全国同步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开展,部分活动贯穿全年。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农业行业特点及自身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采用线上、线下培训的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人员互动讲相结合的方式,加深理解,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二)扎实开展农业行业安全宣教活动

一是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参与本地举办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努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知晓度和参与度。

二是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上线下活动。6月3日,省农村能源办公室拟在凉山州会理县彰冠镇召开全省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参与各地安办组织开展的“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上线下活动,积极参与应急部在抖音平台发起“我是安全明白人”、在新浪微博发起“身边的安全谣言”等话题,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手机软件等,创新开展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线上安全体验等活动,广泛宣传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三是抓好安全生产主题法治宣传。结合“法律七进”,采取网上论坛、讲坛、印发宣传册页、张挂标语警句、设置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及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农药、饲料兽药、农村沼气等农业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扩大安全生产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到达率。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和治理行动中自觉做到法治宣传先行,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法律不可践踏的鲜明导向。省农业农村厅将印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微耕机安全操作”挂图3万份,在“安全生产月”向全省发放,并组织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和清单制管理培训。

四是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动员企业员工观看学习。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部门网站和网络直播平台作用,紧紧围绕企业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讲、安全生产“公益讲座”等线上活动,辅导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交流心得体会,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五是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农业农村部门安全宣传“进农村”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要在当地安办统筹安排下,联合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应急、林草、消防救援、森林消防、广电部门,牵头做好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

(三)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网络答题活动

要组织农业农村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中国应急信息网、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四川应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知识竞赛等活动。要把组织参与“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知识竞赛网络答题”活动作为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范和工作措施落地落实。

(四)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

要紧密结合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成效。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成果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借鉴。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人员在线观看,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推进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

(五)开展“安全生产天府行——媒体走基层”和“网上安全生产活动”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加强安全生产舆论引导和监督,重点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区域行和专题行活动。协调有关媒体和网络平台开设“安全隐患曝光台”,深入农村能源、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畜禽屠宰、农药、饲料兽药、农业园区等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明查暗访活动,曝光一批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不落实、监管流于形式的反面典型,借助媒体力量监督整改。要用好“12350”举报电话,开通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各界人士积极举报。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省厅将“安全宣传月”活动列入对市(州)2020年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措施,积极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务求实效。要充分发挥各类网站和新闻媒体平台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宣传报道。要结合实际,创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当地特色、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宣教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更加贴近基层、贴近农民群众,上下联动、氛围浓厚、成效显著。

(三)强化督导,做好总结。要把“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天府行”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农业行业领域,着力解决重难点问题,切实因地制宜开展好活动。

请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于7月3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活动情况统计表。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报送。

联系人:陈 灿

联系电话:(028)85505876

邮   箱:839044434@qq.com

附件:2020年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27日

2020年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川农函〔2020〕477号 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