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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2025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5-11-05 10:49 信息来源: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点击数:1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有关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村局,有关农产品质检机构: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令2007年第7号颁布、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订)、《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2015年第163号公布、总局令2021年第38号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于4-9月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本次能力验证考核包括理论考核和实操考核,理论考核农产品抽(制)样能力,实操考核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和重金属三大类28项参数的检测能力。其中,农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所用样品基质为辣椒,考核项目为毒死蜱、三唑磷、联苯菊酯、苯醚甲环唑、甲胺磷、甲拌磷等25 项;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所用样品基质为鸡肉,考核项目为恩诺沙星和氧氟沙星;重金属检测能力验证样品基质为大米,考核项目为镉。

二、结果分析

本次能力验证共有222家通过双认证的农产品检测机构参加,其中,221家参加理论考核,210家参加实操考核(9家因机构搬迁,不具备检验检测条件,3家无考核相关参数,未参加实操考核)。

实操考核部分,共计210家参加,200家通过,通过率95.2%。其中,从农药残留来看,196家参加,192家通过,通过率98.0%;从兽药残留来看,86家参加,全部通过,通过率100%;从重金属来看,167家参加,161家通过,通过率96.4%

理论考核部分,共计221家参加,213家通过(按60分计),通过率96.4%,同比上升10.1个百分点。其中,90分(含)以上的4家,占比1.8%80(含)-90分的58家,占比26.2%70(含)-80分的90家,占比40.7%60(含)-70分的61家,占比27.6%8家低于60分,占比3.6%

三、存在问题

(一)准备工作不到位。个别机构未提前维护调试仪器设备,导致仪器状态不稳定,在考核前、考核过程中出现故障。

(二)操作过程不熟悉。对检验检测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要点掌握不到位。例如定量分析时标准曲线线性不佳、线性范围选择不合适;仪器分析方法存在问题,目标物与杂质未完全分离;未做空白试验,质控措施不完善等。

(三)结果报送不严谨。个别机构结果上报表填写信息不全,填报结果与提交原始记录不一致,考核参数与填报结果未逐一对应;原始记录填写不规范,检测结果有效位数未按标准执行等。

四、有关要求

(一)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本辖区内农产品质检机构的日常监管,督促其不断强化技术练兵和运行管理,持续提升能力水平,严厉打击检测机构出具虚假不实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各农产品质检机构要高度重视检测能力建设,持续完善检测设施设备,加强人员理论学习和技术培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开展抽(制)样和检验检测工作,确保检测数据(报告)准确可靠。

(三)自收到通报之日起,实操考核不合格的机构暂停其相应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理论考核不合格的机构,参考人员应暂停抽(制)样工作,有关机构要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在3个月内自行完成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不合格项目检验数据和结果。

(四)相关机构完成整改后,应于通报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厅报送整改报告,并经确认后方能恢复相应检验检测工作。

联系方式:王毓 028-85505807320159289@qq.com

附件:12025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结果(实操考核)

      22025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结果(理论考试)

点此下载:附件1-2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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