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项目参见《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本指南附件1)。

(二)公开内容

1.机构信息。包括机构概况、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下属单位概况等信息。

2.政务信息。包括农业农村厅重大会议、重点工作、厅领导主要活动等工作动态、图片新闻以及通知决定、公示公告等政务信息。

3.政策文件。包括国家有关“三农”领域法律法规和全省有关地方性法规;农业农村部和省人民政府发布的“三农”领域规章;以省委省政府及其办公厅名义制发的“三农”方面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农业农村厅制发的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等。

4.财务公开。包括农业农村厅财政预决算信息、财务信息和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有关信息。

5.重点事项。包括农业农村厅年度工作要点、农业农村规划;农业农村厅人事任免、招考信息,职称评审和教育培训信息;由农业农村厅答复的、应当公开的省人大代表建议复文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复文;省本级重大建设项目审批、验收等信息;户用沼气、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型农民培训等民生工程年度计划和实施情况;农业农村统计数据、全省生猪生产和价格监测信息;农业农村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农业农村厅行业协会商会会费及其他收费公示;农业农村厅相关应急预案全文和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应急演练等情况。

6.行政执法。农业农村厅每一项行政执法的事项来源、权力来源、法定办结时限、行使层级、审查类型、实施主体、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设定依据、收费标准、常见问题等内容。

7.依申请公开和公开年报。包括农业农村厅依申请公开指南、公开流程及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农业农村厅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8.交流互动。包括厅长信箱公开回复类信息、厅领导参加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信息、农业农村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相关信息。

9.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公开方式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看,网址为:https://nynct.sc.gov.cn/。部分主动公开信息,还将视情况采用新闻通报会、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公开方式。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一)信息公开申请的提出

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农业农村厅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信息的,应当在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信息公开申请表》(本指南附件2),以信函、传真、互联网等方式,向农业农村厅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其中,以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请,应当在信封左下角标注“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互联网方式提交申请,应在四川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的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在线申请。

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4号;

办公时间:国家、省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028-85505160;传真号码:028-85551106;

邮政编码:610041。

互联网联系方式:https://nynct.sc.gov.cn/nynct/c100639/zfxxzdgk_ysqgkindex.shtml

(二)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

农业农村厅办公室是农业农村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厅办公室受理《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信息公开申请表》后,根据业务范围和职能,将分送有关处室或单位负责办理或答复。

(三)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

农业农村厅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将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信息公开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农业农村厅有关部门或单位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厅办公室举报。

厅办公室举报电话:028-85505816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