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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8283017/2026-00008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成文日期: 2026-02-09
  • 发布日期: 2026-02-10
  • 文  号: 川农函〔2026〕65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草、水利
  • 特色分类 : 民生保障 法治政府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5年农药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川农函〔2026〕65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2025年,农业农村部组织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及有关农药检验检测机构,对农药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同时我省组织21个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开展了农药市场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部级抽查情况。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农药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农办农〔2026〕1号)(全文网址:https://www.moa.gov.cn/govpublic/ZZYGLS/202601/t20260126_6481009.),不合格产品中,我省销售的产品6个、生产的产品4个,其中假农药3个、劣质农药7个。

(二)市(州)抽查情况。全省共抽查农药产品903个,涉及21个市(州)110个县(区、市)的417家农药经营主体,检测项目为农药产品中标明的有效成分,包含吡虫啉、多菌灵、草甘膦、苦参碱等197种有效成分。抽检合格产品895个,合格率99.1%;不合格8个,其中假农药2个,劣质农药6个(见附件)。

抽查的903个农药产品中,杀虫剂416个,合格410个,不合格6个,合格率98.6%;杀菌剂282个,合格281个,不合格1个,合格率99.6%,除草剂173个,合格172个,不合格1个,合格率99.4%;植物生长调剂32个,合格32个,合格率100%;“三菜一果”用药产品共315个,合格313个,不合格2个,合格率99.4%。

二、存在问题

(一)部级抽查存在问题(涉及我省)。部级监督抽查涉及我省的不合格样品中,检出其他农药成分的样品3个,添加农药成分为莠去津、四氟甲醚菊酯;农药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7个,涉及农药有效成分为呋虫胺、高效氯氟氰菊酯、甲氰菊酯、马拉硫磷、草甘膦、苄嘧磺隆、烯草酮,其中含量高于指标要求的1个,低于指标要求的6个。

(二)市(州)抽查存在问题。市(州)农药市场监督抽查中,未检出标签标注有效成分的样品2个,涉及农药有效成分为异丙胺离子和苏云金杆菌毒素蛋白;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样品6个,其中含量高于指标要求的4个,低于指标要求的2个,涉及有效成分为氯虫苯甲酰胺、高效氯氟氰菊酯、甲氰菊酯、杀虫双、戊唑醇。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不合格产品。各市(州)要组织所辖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对辖区内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一旦发现本次通报的不合格产品,要立即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严防流入农业生产环节;严格追查不合格产品来源,对标称生产企业否认的产品,切实查清进货渠道,依法组织处理。

(二)认真核查标称生产企业。我省被通报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组织核查,通过检查企业成品仓库,查阅生产台账、销售台账、合同、票据等方式确认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三)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违规经营单位和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经营公平秩序。各市(州)要高度重视近期央视《财经调查》栏目等曝光的部分地区违规使用高毒农药种植红薯等作物的问题,一旦发现违法违规使用禁用农药及高毒农药用于蔬菜、水果种植等行为,务必从严从速查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日常监管和政策宣贯。相关市(州)要将本次及以往问题较多的生产经营单位、高风险产品类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巡查和抽检力度;强化《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宣贯和解读,提升农药行业相关从业者的守法意识,提高农药经营规范化水平。

请相关市(州)分别于2026年2月28日、4月30日前将部级农药监督抽查核查处理情况、市(州)农药监督抽查核查处理情况报厅综合执法监督局和厅植物保护站(同时报送电子版)。

厅植物保护站联系电话:028-85520507;邮箱:scnys@sina.com

厅综合执法监督局联系电话:028-85500953;邮箱:nyzhzf2020@163.com

附件:2025年农药市场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汇总表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