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283017/2025-00078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成文日期: 2025-12-16
- 发布日期: 2026-01-04
- 文 号: 川财农〔2025〕99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草、水利
- 特色分类 : 民生保障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
川财农〔2025〕99号
有关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支持做好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经研究,现下达你地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119防灾救灾”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资金使用。此次资金用于柑橘黄龙病检疫处理和产业替换。各地要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川财农〔2023〕110号),切实管好用好资金。
二、加强资金监管。各地要按照预算管理要求,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环节进行督促和监督检查,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省级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已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市县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保持“追踪”标识不变。省级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等平台,加强日常监管,定期调度。涉及政府采购事宜的,请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三、强化绩效监控。各地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及时组织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强化绩效监督结果应用,作为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附件:1.
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分配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2月16日
当前位置:
川公网安备 51010702001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