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 索 引 号 : 008283017/2025-00034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
  • 成文日期: 2024-05-26
  • 发布日期: 2025-06-05
  • 文  号: 川农函〔2025〕227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草、水利
  • 特色分类 : 乡村振兴 扩大内需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天府银龄行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农函2025227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老龄办:

现将《“天府银龄行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本级老龄办的具体指导下,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因地制宜抓好工作落实。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5526

“天府银龄行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引导老年人为乡村全面振兴做贡献,按照《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指导意见》和省老龄委《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天府银龄行动”的通知》(川老龄委发2025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2025年,全省启动“天府银龄行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五大”行动,各市(州)在15个重点项目中至少选择5个小项开展老年志愿服务,全省开展活动不少于1500场(次)。2026年,“天府银龄行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成为长期开展的老年人志愿服务乡村振兴项目。2027年,“天府银龄行动”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中发挥明显作用,取得重要成果。

(二)基本原则。一是自觉自愿、量力而行。不刮风,不提不切实际的要求;二是先易后难、注重实效。以易于参与的技术指导、乡村治理、社会服务等为切入点,把能做的先做起来,不求面面俱到;三是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以50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39个欠发达县、68个东西部对口帮扶县等为重点,兼顾不同类区各有侧重推进。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银龄助力产业发展”行动

1. 助力种养技术提升。积极引导熟悉“三农”工作、具有农林牧渔专长的退休农业技术专家发挥专业优势,组建“银龄专家技术服务团”,围绕产业发展规划、现代种养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提供调查研究、决策咨询、技术支持、项目指导等服务,在助力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等方面发挥作用、展其所长。

2. 助力农技队伍培育。探索因地制宜邀请有农业专业技能的银龄人士为特邀农技指导员、特邀动物防疫指导员、特邀家畜繁殖指导员,通过成立“银龄工作室”“银龄技能传习所”等,开展“老带新”“传帮带”等活动,参与对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技能更新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

3. 助力生产加工销售。根据县域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引导老年农业生产加工和市场营销专家开展实地调研指导,助力提升当地农产品产量和品质,帮助当地农产品加工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提升管理水平、拓展销售渠道,每年到县帮扶不少于1次。

(二)开展“银龄助力乡村建设”行动

4. 助力村庄建设。组织“乡村建设银龄助力团”,引导规划师、设计师、建筑师等具有规划编制、项目建设、项目运营、项目管护等专业技能和丰富经验的退休专家、乡土人才,积极参与乡村建设行动,通过驻村调研、咨询服务、人才培养等形式,促进提高农民建设乡村的能力水平。

5. 助力环境整治。结合村庄清洁行动,鼓励引导村内老年人发挥“声望高、有公心、敢发声”的优势,通过做好表率、义务宣讲、建言献策等方式,带动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自觉保持房前屋后“扫干净、码整齐、讲卫生”,营造人居环境整治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6. 助力设施管护。建设一支“银发管护队”,引导村内银龄人士积极参与村内道路、供水、供气、仓储物流、公共照明、养老助残、文化体育等设施管护。鼓励有条件的银龄人士以资助、捐赠、引资等形式,支持家乡公益事业,开展尊老敬老、关爱儿童、助学助残、帮扶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

(三)开展“银龄助力乡村治理”行动

7. 助力治理有效。组织“乡村治理银龄服务团”,引导思想信念坚定、熟悉基层情况、善做群众工作的老党员、退休镇村干部等积极参与乡村治理,支持老同志通过创建老党员工作室、“村民说事室”、“银龄调解室”等,助力推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和矛盾纠纷化解。引导退休党员干部到村报到,采取“荣退+报到”做法,在村亮身份、树形象,示范带动更多老同志参与乡村治理。

8. 助力移风易俗。强化发挥老党员、老干部经验丰富、熟悉政策的优势,每年至少开展1次乡村振兴政策宣讲。帮助各地因地制宜、合法合规修订村规民约,将反对高额彩礼、大操大办、人情攀比等作为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充分发挥银龄影响力,广泛宣传道德模范、慈善楷模等,以榜样的力量推进乡风文明。鼓励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且有一定礼仪特长的银龄人士加入红白理事会。

9. 助力依法治村。引导法律工作银龄人士深入乡村,开展法治讲座、法治宣传等活动,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村民的法治意识。依法为农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化解矛盾纠纷等法律服务,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开展“银龄助力乡村文化”行动

10. 助力文化活动。组织“乡村文化银龄服务团”,引导银龄艺术家、文艺工作者等银龄志愿者积极参与“大地流彩·四川乡村文化振兴行动”系列活动,依托各村级文化活动广场、老年教育点、老年协会活动阵地等,创新开展具有民族民俗特色、农耕农趣农味的乡村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

11. 助力知识下乡。开展“银龄大讲堂”活动,遴选政治素质高、理论功底深、表达能力强的“五老”人员,组建“银龄宣讲团”,每年至少开展1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老年健康知识宣讲、送文化送科技下乡活动,让党的创新理论、群众生产生活亟需知识走进千家万户。

12. 助力文化传承。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组织文化领域的银龄人士,积极参与农村生产生活遗产、农村传统手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农耕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有效参与农业农村领域文物普查。发挥银龄人才的专业优势,指导开展“乡村著名行动”,传承弘扬优秀地名文化。帮助脱贫地区打造乡村文化品牌,发展乡村旅游。

(五)开展“银龄助力农村社会事业”行动

13. 助力农村医疗事业。开展“银龄医生进基层”活动,鼓励银龄医疗服务团队到脱贫重点区域开展巡回义诊,为群众提供免费医疗服务和健康咨询;对当地乡村医生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提升基层医疗人员的诊疗能力;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和科普宣传活动,增强脱贫地区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14. 助力农村教育事业。实施“银龄教师行动计划”,鼓励退休教师到大小凉山、秦巴山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乡村学校和脱贫重点区域乡村学校支教,给予英语、音乐、美术等专业学科教学上的支持;帮助当地教师开展教学方法、课程设计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师资水平;用好人工智能助手,通过线上课程、远程辅导等方式,为脱贫地区学生提供更丰富的教育资源。实施浙江优秀退休教师来川支教“常青藤”计划,2025年秋季学期起,遴选退休教师200人,支教东西部协作县农村中小学校,助推协作地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5. 助力农村人才培育。广泛动员“五老”人员积极参与组织“乡村人才银龄服务团”,开展送文化、送健康、送技术、送政策、送法律“五送”活动,发挥银龄人才“传、帮、带”作用,助力青年人才成长,培育更多农业技术指导员、农业机械指导员、返乡创业指导员、农旅融合指导员、乡村建设指导员、农村电商指导员等农业实用人才。支持技艺精湛、带动产业发展能力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申请认定国家和省级乡村工匠大师(名师)、四川省农村手工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支持他们创建传习所、传习基地,培育更多传承人队伍,实现农村传统技艺薪火相传

三、有关工作

(一)强化工作对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对接老龄工作部门,并与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做好老年人服务乡村振兴的各项组织、发动、服务工作,因地制宜抓好“五大”行动落实。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服务实现形式、老年志愿者管理服务等方面,按照《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天府银龄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办理。

(二)加强宣传引导。认真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方法,充分利用电视报刊、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宣传老年人服务乡村振兴的经验做法和先进事迹。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报送农业农村厅、省老龄办。

(三)坚守政策底线。老年人服务乡村振兴,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干预基层治理,不得侵占农村集体资源资产,不得挤占教育、医疗等有限的农村社会保障资源,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不得违规搞合作建房。老年人下乡返乡租赁耕地发展农业生产,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四)推动工作落实。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每年2月底前要向农业农村厅提交“天府银龄行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情况报告,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老龄办开展指导评估,组织交流研讨,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