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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8283017/2025-10014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成文日期: 2025-03-04
  • 发布日期: 2025-03-05
  • 文  号: 川财农〔2025〕10号
  • 有 效 性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草、水利
  • 特色分类 :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 产业升级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决策部署,发挥现代农业园区平台载体和牵引带动作用,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扩权县)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资金使用。各地要围绕“天府粮仓·千园建设”行动,聚焦主导产业,将现代农业园区补助资金用于对标“一园一策”补缺补短,主要支持基地建设、设施装备、科技支撑等方面,不得用于新建楼堂馆所、平衡预算、偿还债务、购置车辆、发放人员工作补贴等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要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市(州)农业农村局审核后,于2025331日前报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加强资金监管。请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33号)规定,加强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要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绩效管理。各地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及时组织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作为以后年度项目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2.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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