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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8283017/2023-10101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成文日期: 2023-12-18
  • 发布日期: 2023-12-22
  • 文  号: 川农函〔2023〕690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草、水利
  • 特色分类 : 乡村振兴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命名四川省第九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的通知

川农函〔2023〕690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根据《四川省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评定办法》(川农规〔2022〕3号)文件精神,经主体自愿申报、县级核实、市级初审、省级评审,报请第13次厅务会审议通过,决定命名都江堰市古韵清泉家庭农场等309家家庭农场为四川省第九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根据监测结果,决定取消大安区牛伟镇紫藤家庭农场等13家监测不合格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称号。

各地要准确把握全省家庭农场由数量增长迈向量质并举发展新趋势,突出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发展方向,切实发挥好示范场在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引领示范作用,逐步夯实新时期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建设的主体基础。

附件:

1.四川省第九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命名名单

2.2023年取消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称号名单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18日

川农函〔2023〕690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