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发展中心职能简介
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是省扶贫开发局直属事业单位,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处级,领导职数1正2副,核定事业编制18名。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移民安置规划中心更名及职责变更的批复》(川编办发〔2017〕82号),发展中心主要承担扶贫移民相关项目的规划编制、技术论证、评估等工作。
(二)发展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1.按照省局统一安排全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
2.做好移民“十四五”规划、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及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后扶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3.做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设监评”考核、移民安置验收等移民安置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4.抓好中心支部党建,继续做好与乌龙村党支部“结对共建”和对尔打火村结对贫困户帮扶工作;
5.完成好省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发展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发展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437.18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6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要求,发挥单位内控体系作用,更合理科学编制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发展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437.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3.49万元,占51.12%;其他收入213.69万元,占48.8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发展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43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02万元,占83.49%;项目支出72.16万元,占16.51%。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发展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3.49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2.9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有关规定,增加了采购信息化替代设备的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3.4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21万元、农林水支出161.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3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发展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3.4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2.9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有关规定,增加了采购信息化替代设备的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2万元,占12.45%;卫生健康支出11.21万元,占5.01%;农林水支出161.13万元,占72.10%;住房保障支出23.33万元,占10.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8.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1.2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事业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144.8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奖励金、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6.3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5.9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7.40万元,主要用于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购房补贴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发展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7.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9.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奖励金。
公用经费27.4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发展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0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3%。主要原因是按财政厅规定的公务接待额度标准,在2020年年初预算基础上压减3%。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为保障发展中心工作顺利进行而产生的组织协调等接待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按财政厅规定的公务用车额度标准,三公经费在上年基础上不予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发展中心扶贫移民相关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发展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发展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发展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发展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3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务用车加油、保险、维修保养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发展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发展中心无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无需编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事业机构(项):反映扶贫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社会发展、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扶贫事业机构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