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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通报2022年上半年四川省长江“十年禁渔”执法监管情况,解读《四川省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的通告》。

【发布单位】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人】省水产局党委书记、局长何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颜 润,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处处长漆乾余,省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稽查局副局长黄健。    

【主持人】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夏攀峰

【时 间】2022年6月27日下午14:30

【地 点】四川成都

[夏攀峰]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由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专门邀请到省水产局党委书记、局长何强先生向大家通报2022年上半年四川省长江“十年禁渔”执法监管情况,解读《四川省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的通告》。参加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颜润先生、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处处长漆乾余先生、省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稽查局副局长黄健先生,他们将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首先,请何强先生介绍相关情况。

[何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长江“十年禁渔”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是实施长江大保护的历史性、标志性、示范性工程。6月8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考察期间,在宜宾市三江口听取了当地实施长江水域禁捕退捕等情况介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是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也是守护好中华文明摇篮的必然要求。四川地处长江上游,要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上游意识,坚定不移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守护好这一江清水。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指出要巩固长江禁渔成果,强化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加强常态化执法监管。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中央一号文件为实施长江“十年禁渔”提供了根本遵循,影响深远,意义重大。我们要进一步坚定信心,久久为功,打好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

目前,长江“十年禁渔”进入“三年强基础、顶得住”的阶段。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下,各地长江禁捕退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切实筑牢不发生局部规模性非法捕捞和不发生退捕渔民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全省长江“十年禁渔”取得了积极成效。

下面,我们将对今年上半年全省禁捕执法监管工作推进情况作简要通报,对《四川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的通告》进行解读。

一、通报2022年上半年全省禁捕执法监管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8.4万人次,开展联合行动2570次,查办违法违规案件987件,开展媒体宣传1100余次,印发宣传资料10万份;公安机关出动警力1.3万人次,破获涉渔刑事案件289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07人,打掉非法捕捞犯罪团伙22个,侦办公安部督办案件4件;市场监管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2.8万人次,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9197家次、农贸(批发)市场3.4万个次、商超5.1万个次、餐饮单位12.6万个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2.1万个次、广告92万条次,对电商平台开展指导860个次。

(二)主要做法

一是健全禁捕管理机制。印发《2022年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要点》,对全年禁捕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持续将长江禁捕工作纳入市(州)政府政务目标考核、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和市(州)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压紧压实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督促指导各地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打造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的管理格局。今年上半年,我省相继出台了《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的通告》等文件,从制度上进一步约束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行为。省长江禁捕退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成员单位组成5个工作组,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定期分赴21个市(州)开展长江禁捕暗查暗访。目前,2022年第一轮暗查暗访正在推进中。

二是大力开展执法监管。积极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2”“护渔百日联合执法”“五一专项执法”“打击非法捕捞”“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春雷行动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案件移送和联动执法机制,禁捕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有效运行。经过多方努力,全省农业农村部门查处了南部县何某兴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案、邻水县陈某林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案,公安部门查处了天全县“1.16”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叙永县罗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成都高新区优悦贵仕餐饮有限公司虚假宣传销售野生甲鱼案、广元市昭化区红图生态农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案等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例。

三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渔政执法队伍建设,各地执法能力水平得到稳步提升。截至目前,全省共建立198个、1362人的渔政执法机构。持续吸收退捕渔民、志愿者等组建规模适宜的协助巡护队伍,为禁捕执法监管提供有效补充。截至目前,全省共组建了165支协助巡护队伍,聘用巡护人员3224人。在重点地区投入财政资金建设一批趸船、执法船艇、无人机、雷达、视频监控等装备,截至目前,全省配备各类执法船艇248艘、执法车78辆、无人机166架。围绕打造“人防+技防”互为补充的智慧渔政新模式,全省以“一江五河”干流为重点,部署实施“亮江亮河”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去年首批12个项目县的基础上,今年还将新安排16个县、2个市承担项目建设。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各地通过宣讲政策、网络推送、张贴标语、公布典型等方式,广泛宣传《长江保护法》《渔业法》《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禁捕政策,积极引导全社会自觉保护长江水生生物,全面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长江“十年禁渔”各项决策部署,加强禁捕执法监管,着力推进实施“亮江亮河工程”,深入开展联合执法,强化行刑衔接,指导各地对暗查暗访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扩大宣传声势。确保长江禁捕执法监管“基础强、顶得住”,为守护一江清水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二、解读《四川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的通告》

(一)起草背景

2021年10月,农业农村部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明确了10类共36种禁用渔具,为执法监管提供了有力抓手。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和黄河禁渔工作的决策部署,保护我省天然水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在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禁用渔具名录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农业农村厅广泛征求意见,研究起草了《四川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的通告》。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主要内容

1.明确了刺网、张网、敷网、围网、拖网、地拉网、陷阱、耙刺、笼壶、掩罩、钓具等11类禁止使用的渔具。禁止使用的钓具为钩尖数3个及以上的复钩,其他10类渔具中,所有的子类型全部禁止使用。

2.明确了电鱼、毒鱼、炸鱼、光诱捕鱼、“涸泽而渔”、活饵钓鱼、可视钓鱼等7种禁止使用的捕捞方法。

3.明确了我省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适用于包括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在内全省所有天然水域范围。

4.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使用禁止使用的渔具和禁止使用的捕捞方法进行捕捞,需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进行专题论证,申请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

以上就是我介绍的情况,谢谢大家!

[夏攀峰]

感谢何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各位媒体朋友通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现在请大家开始提问。

[人民日报]

我是人民日报记者。从目前已经破获的案件情况看,当前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主要有哪些新动向、新特点?

[颜润]

当前,在公安机关严打高压下,长江非法捕捞犯罪活动多发态势已得到初步遏制,但受江鲜、河鲜供需矛盾、价格居高不下等因素影响,仍有不法分子受暴利驱使顶风作案,从近期侦办案件情况看,当前长江非法捕捞活动呈现出新的动向和特点。

一是从作案方式来看,作案工具更加隐蔽。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通过加装“隐形拖网”、设置船底暗舱等方式对船舶进行升级改造后,更加隐蔽地实施非法捕捞活动。这些经过改装的船,在外观上与普通船无异,增加了执法人员发现和查处的难度。

二是从作案成员来看,团伙化程度更加严密。非法捕捞团伙以追逐利益为共同目标,成员相对固定,他们在购买捕捞工具、改建船舶等环节分工明确,组织化程度明显,团伙成员在捕捞、运输、销售等环节有着明确的分工,相互勾结作案。

三是从作案手段来看,犯罪行径愈发恶劣。一些不法分子在非法捕捞过程中,专门安排团伙成员在执法部门必经之路附近蹲点盯梢望风,一旦执法人员有所动作,则立即通知其他成员停止作业。此外,许多不法分子通过采用单线联络、现金交易、“暗语”沟通等方式相互勾联,使得公安机关抓捕和固定证据变得更加困难。

四是从作案地点来看,多集中在地市际交界水域。不法分子多流窜于地市际交界水域作案,将非法捕捞工具、船只藏于支流河口等人迹罕至的水域,昼伏夜出、伺机作案,在长江上演了一幕幕“猫鼠游戏”。

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此,我们正告那些参与过非法捕捞的不法分子和漏网之鱼,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同时,我们也倡议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监督,积极举报长江流域违法犯罪线索。对每一条举报线索,我们都将认真进行核查,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请广大人民群众和我们一起,用实际行动为保卫绿水青山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川广播电视台]

我是四川广播电视台记者。餐饮是水产品消费的重要环节,请问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餐饮行业打非断链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监管措施?

[黄健]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非法捕捞发生在水上,支撑和诱因却来自岸上,餐饮作为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产业链的重要一环,市场监管部门历来高度重视。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八个严禁”的要求,结合餐饮行业的特点,我们前期主要采取了以下监管措施:

一是强化问题隐患排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始终将餐饮作为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的主战场,集中大量执法资源,加大检查力度和巡查频次。仅今年以来,全省系统就出动了执法人员12.8万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2.6万家次,通过组织开展多轮次的拉网式排查,监督广大餐饮经营者严格执行禁捕禁售政策规定,及时清理更换违规店招店牌、菜单菜名及广告宣传,对问题隐患早发现、早处理。

二是强化食材来源管控。省局在全省系统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索证索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餐饮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食材进货查验要求,是否按规定留存水产品产地证明、购货凭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确保所销售的水产品来源合法,坚决杜绝非法捕捞渔获物流入餐饮市场。

三是强化网络交易监测。针对当前网络餐饮消费旺盛的特点,我们通过网络市场监测平台的自主搜索监测功能,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优势,重点对美团、饿了么等网络餐饮平台实施智能化巡查监测,对监测发现的以“野生鱼”“河鲜”等关键词进行餐饮推广的交易信息及时清理规范。

四是强化执法打击力度。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以“春雷行动”“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重拳打击餐饮经营者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以及以“野生鱼”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销售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各地立案查处案件392件,其中绝大多数为餐饮环节违法案件。各地通过查处和曝光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对违法现象形成有力震慑。

五是强化行业宣传引导。各地利用执法监督检查之机向餐饮经营者发放禁捕宣传海报,宣讲政策要求,指导餐饮行业协会发起拒购、拒售、拒食非法捕捞渔获物倡议,向社会各界有奖征集违法线索,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举报监督。

“长江禁捕打非断链”行动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作,这项工作不仅需要市场监管部门的有力推动,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一步,四川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餐饮环节的打非断链工作,切实加大对餐饮单位,尤其是天然水域周边农家乐等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经营者加强食用水产品的原料控制和管理。对检查中发现餐饮单位违反“八个严禁”规定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从重查处。

[红星新闻]

我是红星新闻记者。为规范休闲垂钓行为,今年2月,农业农村厅印发《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目前我省各地执行该办法的情况如何?

[漆乾余]

谢谢您的提问。为维护我省长江流域禁捕管理秩序,遏制无序垂钓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现象,根据《长江保护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意见》,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禁钓区和禁钓期,明确了可以使用的垂钓工具和禁止使用的垂钓方法。《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出台地方垂钓管理办法,扎实开展休闲垂钓监管。

一是开展禁钓区和禁钓期监管。为有效保护重要渔业资源,为水生生物提供繁衍空间,《管理办法》规定长江流域45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常年禁止垂钓;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全省天然水域均禁止垂钓。各地积极宣传引导,在保护区和重要河段设立公示牌,明确禁钓范围、禁钓时间和垂钓要求,引导群众规范休闲垂钓。

二是严格管控垂钓工具和方法。各地积极指导垂钓爱好者规范钓具钓法使用,严禁使用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严厉打击一人多杆、单线多钩、长线多钩等生产性垂钓行为,违法违规垂钓得到明显遏制。

三是扎实开展执法监管。深入开展“中国渔政亮剑”“护渔百日联合执法”“打击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严格查处销售、收购禁捕水域钓获物及其制品行为,加强生产性垂钓行为的管理。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生产性垂钓497件,取得了积极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和执法监管,有效规范休闲垂钓行为。也请广大钓鱼爱好者自觉遵守垂钓管理办法,安全垂钓、文明垂钓,共同为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作出应有贡献。

[夏攀峰]

各位还有没有需要了解的问题?如果没有,今天的发布会就进行到这里。如果有记者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会后可以联系相关单位,我们将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