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批准颁发四川同路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A)》和荃银天府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6个企业《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B)》;同意泸州泰丰种业有限公司等3个企业变更《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A)》和四川泰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58个企业变更《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B)》有关注明项目;同意四川金地田岭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D)》有关注明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广元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已通过我厅考核,具备对外开展农作物种子检验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批准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证书》,准许在批准的种子检验项目范围内使用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标志。
特此公告
附件:
1、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批准颁发《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A)》的企业名单;
2、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批准颁发《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B)》的企业名单;
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同意变更《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A)》有关注明项目的企业名单;
4、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同意变更《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B)》有关注明项目的企业名单;
5、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同意变更《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D)》有关注明项目的企业名单;
6、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批准颁发《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证书》的机构名单。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