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省农经总站党支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9-12-10 17:36 信息来源: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农经总站 点击数:1


2019年12月2日、12月10日,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和省农村经营管理总站党支部分两次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及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和省农村经营管理总站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学习。

会议认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在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我国出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会议。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对推进我省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推进乡村治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建立“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长效机制。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及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以项目化、清单化形式,重点研究涉及相关职能的工作,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全会精神在四川农业农村系统落地落实,推进四川农业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议还对厅党组关于《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的贯彻落实建议进行了具体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