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7 月至 2025 年 9 月间,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4264 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发现乐山市、眉山市共有 4 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养殖的水产品中检出禁用药物“孔雀石绿”和销售的水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目前,检出禁用药物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调查,相关产品未出塘销售;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案件已由当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共没收违法所得23137.5元,行政处罚4800元。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违法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
所在地(详细填写**市**县**镇**村) |
备注 |
1 |
夹江县戚玉强养殖户 |
乐山市夹江县新场镇土门铺村 |
泥鳅 |
2 |
东坡区万聪云养殖户 |
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新四村 |
黄颡鱼 |
3 |
东坡区肖俊辉养殖户 |
眉山市东坡区思蒙镇泥瓦村 |
泥鳅 |
4 |
东坡区权红军养殖户 |
眉山市东坡区松江镇卫东村 |
牛蛙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028-85532052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