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4 月至 2025 年 6 月间,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3378 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发现宜宾市有 2 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养殖的水产品中检出兽药“地西泮”成分,不符合GB31650-2019要求的情况,已由当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2000元行政处罚。乐山市有 2 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养殖的水产品中检出国家停止使用的兽药的情况,目前正在调查处置中,相关产品未出塘销售,无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违法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
所在地(详细填写**市**县**镇**村) |
备注 |
1 |
刘吨秋养殖户 |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对翠屏区白花镇白安社区8组 |
鲫鱼 |
2 |
陈跃腾养殖户 |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对翠屏区永兴镇颜家社区白果组 |
鲫鱼、鲤鱼 |
3 |
毛华德养殖户 |
乐山市夹江县黄土镇凤桥社区 |
泥鳅 |
4 |
宿伟养殖户 |
乐山市夹江县黄土镇东月村 |
泥鳅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028-85532052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