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至2月,审计厅对我厅管理的苍溪县、仪陇县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开展了审计,并反馈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我厅高度重视,厅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审计问题整改措施,安排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此次审计查出4个方面11个问题,截至12月,已全部完成整改,审计整改结果得到审计厅认可。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不力,个别子项目未按图施工,偷工减料,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已在审计期间完成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并要求施工方按施工图纸重新施工。
(二)未按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部分建筑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已完成整改。一是苍溪县项目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印发《苍溪县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苍溪县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项目监理工作制度》《苍溪县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项目验收管理制度》《苍溪县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项目工程及设施设备移交管护制度》等通知,后续项目将切实做好图纸会审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新凤水果专业合作社和津镜种植专业合作社已购买防火涂料和灭火器,完善防火措施;三是举一反三,凡合作社涉及有钢结构工程建设项目的自行购买防火涂料和灭火器,完善防火措施。四是仪陇县农业农村局督促合作社聘请有资质的工程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该项目质量达到安全使用条件,没有安全隐患。
二、招投标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招标监管履职不力,投标人涉嫌串通投标。已完成整改。一是上述问题移交苍溪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调查处理,苍溪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广元市尚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苍农(招投标)罚〔2024〕1-1号),对四川旺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苍农(招投标)罚〔2024〕1-2号),对四川众鑫联建设有限公司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苍农(招投标)罚〔2024〕1-3号),县农业农村局已严格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处理。二是苍溪县农业农村局已约谈代理工公司相关人员,并督促代理公司认真履职并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
(二)部分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存在投标人涉嫌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未据实评分应否决投标未否决的情况。
已整改完成。一是苍溪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寇含凯对业主代表进行约谈批评教育,要求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严格履职尽责,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苍溪县农业农村局对2022年和2023年农民培训单位进行约谈,要求其认真开展培训,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培训任务,达到培训效果。三是仪陇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并要求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学习,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履行好评标过程监督职能,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四是省项目办积极与财政部门及国际农发基金沟通协调,将其批准的采购方式与政府采购的方式进行统一,落实好相关政策要求,严格执行政府招投标要求。
(三)个别项目招标未根据实际需求设置资格条件,违规允许监理单位超越资质承揽监理业务。已整改完成。一是苍溪县农业农村局约谈了项目监理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并督促其派有房建工程监理资质人员加强项目监管。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苍溪县农业农村局已责成合作社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合作社房建工程全部进行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报告意见完成整改,确保房建工程的安全。
(四)未按招标文件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已在审计期间完成整改。一是苍溪县农业农村局已督促苍溪县佳龙水果专业合作社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合同期限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工期与招标文件一致。二是苍溪县农业农村局已与项目实施单位四川中铭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工期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三是苍溪县农业农村局举一反三,已督促2022年有工程建设项目的8个合作社分别与实施单位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施工单位预付款。
三、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应付未付供应商款项109.83万元。已完成整改。一是苍溪县农业农村局已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和合作社执行协议规定,严格合作社资金管理,督促足额落实项目自筹资金,确保全县国际农发基金项目顺利推进;二是由于成都天杰有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被中和农服(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并购重组,原公司债权债务已进行了清算,成都天杰有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向苍溪县新猕源猕猴桃种植专业合作社承诺放弃有机肥采购项目项目款26.67万元;三是新猕源猕猴桃生产设备采购项目款,合作社已与四川四季蓉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合作社正常运行后,承诺5年内通过生产利润及所产生的猕猴桃商品用来偿还设备款。四是时任分管领导王开锦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时任合作社联系指导人邱明强、李建平因履职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现任县耕保站站长孟辉、合作社联系指导人员赵涛已因工作履职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114.39万元。已完成整改。仪陇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资金114.39万元归垫为国际农发项目专项资金,同时,县农业农村局已追回超范围发放的杀虫灯设备。
(三)预留质量保证金比例违反国家规定,涉及28.99万元。已完成整改。一是苍溪县农业农村局已与四川中铭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质保金比例按照3%预留,该项目结算资金570.79万元,已按3%预留质量保证金17.12万元。二是仪陇县农业农村局已与四川润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质保金比例按照3%预留,施工方已按照合同金额3%比例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供了该项目质量保证金保函。
四、项目绩效和其他方面存在问题
(一)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扶持合作社效益不佳。已完成整改。一是仪陇县农业农村局对15个合作社商业计划实施内容进行梳理,建立清单。二是组织15个合作社的理事长召开专题会议,逐一通报了各合作社的产业现状、财务状况及商业计划实施进度情况,明确完成项目建设内容时间节点并开展了技术培训。三是及时完成了合作社技术支持和培训项目的采购工作,目前,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机构根据各合作社产业发展的不同产业体系,配备了一对一的相关领域专家陆续开展指导和培训工作,县项目办对技术支持服务团队在指导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产业发展、盈利增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四是仪陇茂园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8个大棚已全部投产木耳等菌类,产值约50万元。
(二)违规组建商业计划书评审小组,评审无标准,存在随意性。已完成整改。一是按照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项目《管理手册》要求,重新成立由2名来自仪陇县相关部门的专家,1名县上聘请的价值链专家,1名来自电商方面的专家,1名私营企业代表组成合作社发展商业计划书评审小组。二是根据“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项目农民合作社选择标准”,结合我县合作社发展实际,制定了项目商业计划书评审量化打分细则。
特此公告。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