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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批农村致富带头人奖励资金兑现情况社会监督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7 17:03 信息来源:乡村治理指导处 点击数:1

各位四川省首批农村致富带头人:

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致富带头人扶持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的通知》(川农函〔2021〕528号)安排,对认定的农村致富带头人,省级层面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发展资金奖励。2022年1月18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已公开发布了认定500名首批农村致富带头人的通知。省财政已于去年下达该笔专项资金。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应当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兑现给所有已认定的农村致富带头人。

为全面准确掌握奖励资金兑现情况,现开展社会监督,请尚未领到1万元发展资金奖励的四川省首批农村致富带头人,于2023年2月13日前,以真实姓名向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治理指导处反映。(联系人:汤毓婷,028-86601600,nb2c@163.com)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