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做好农业生产发展相关工作,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向)661989万元,全部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用于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资金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0〕85号)等规定管理,现公告如下。
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向)安排情况公告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