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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批省级农业对外合作“两区”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03 10:31 信息来源:厅交流合作处、省农业援外办 点击数:1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农业对外合作“两区”认定工作的通知》(川农发〔2021〕4号)要求,经组织申报、市州初审、专家评审和现场答辩等程序,拟认定成都市温江区等8个试验区为第二批省级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四川丽通(巴基斯坦)农业合作示范区为第二批省级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一、第二批省级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名单

序号

名称

组织实施单位

1

温江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

2

高坪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

3

夹江县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

乐山市夹江县人民政府

4

盐边县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

攀枝花市盐边县人民政府

5

郫都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

6

利州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7

安岳县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

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政府

8

彭州市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

成都市彭州市人民政府

二、第二批省级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名单

序号

项目

组织实施企业

1

四川丽通(巴基斯坦)农业合作示范区

四川省丽通食品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6月3日-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交流合作处、省援外办办公室(电话:028-85505727)或省纪委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组(电话:028-85570753)通过来电、来访或书面形式反映。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