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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市(州)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27 14:50 信息来源:农业机械化处 点击数:1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督促检查暨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党政同责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川委督效办〔20218号)有关精神和农业农村厅《四川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评细则》有关规定,在征求各主要行业领域意见的基础上,结合2021年度安全检查和各市(州)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判,拟对2021年度市(州)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现公示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单位(5个)

成都市、广安市、德阳市、绵阳市、自贡市

二、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单位(13个)

乐山市、甘孜州、遂宁市、内江市、雅安市、广元市、达州市、泸州市、凉山州、巴中市、南充市、宜宾市、阿坝州

公示时间:20211227日至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厅农业机械化处联系,电话:02885505876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