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关于采购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油菜重大技术协同推广)物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9 17:05 信息来源:种植业与农药肥料处、省农技总站 点击数:1

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油菜重大技术协同推广)物资采购项目已由四川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批准实施,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比选人:四川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2、项目名称: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油菜重大技术协同推广)物资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10万元。

4、货物采购内容如下表:

物资名称

技术参数

规格

数量(袋)

最高限价

(元)

有机水

溶肥料

1、有机质≥30g/L

2、水不溶物≤50g/L

3、剂型: 水剂

4、登记作物: 含油菜

30毫升/

10000

4

苦参碱

含量:1.3%

剂型:水剂

100ml/

2500

8

咪鲜胺

含量:25%

剂型: 乳油

15ml/

10000

2.5

芸苔素内脂

含量:0.004%

剂型: 水剂

10ml/

10000

1.5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有机水溶肥料提供有效期内的符合招标要求的肥料登记证;咪鲜胺、芸苔素内脂、苦参碱提供有效期内符合招标要求的农药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潜在供应商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免费获取。

获取询价通知书须提供的资料:1、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将以上报名资料电子档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发送至邮箱1047948438@qq.com并将原件邮寄至成都市武侯祠大街4号。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11月5日10:00时,地点为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综合楼602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官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4号

联系人:覃女士

电话:028-85505453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