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生产和防灾救灾有关部署要求,支持做好农业生产救灾相关工作,财政厅、农业农村厅预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六批)5000万元,主要用于洪涝灾害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等方面。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0〕41号)等规定管理,现公告如下。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六批)预安排情况公告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0月8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生产和防灾救灾有关部署要求,支持做好农业生产救灾相关工作,财政厅、农业农村厅预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六批)5000万元,主要用于洪涝灾害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等方面。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0〕41号)等规定管理,现公告如下。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六批)预安排情况公告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0月8日
主办单位: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承办单位: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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