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0〕85号)等规定,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经费6167万元,用于强制免疫、无害化处理和强制扑杀补助等。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0〕85号)等规定实施管理。现公告如下。
附件:2020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第二批)公告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