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各地农业公共安全及生态环境保护与利用相关工作,根据《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177号)等规定,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4000万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强制免疫补助。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177号)等规定实施管理。现公告如下。
附件:2020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第四批)公告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