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有关精神,农业系列正高级职称(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将由我省自行开展评审。为规范评审管理、保证评审质量,现需新建全省农业系列正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请有关单位认真推荐本地或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库候选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高校、农业企业等单位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根据“川职改办〔2008〕7号”文件规定,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人员不纳入专家库。已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政治纪律、行业规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履行职责。
(二)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能力强,在本行业内享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其业绩为同行公认。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
(四)经常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实际。
(五)会熟练使用计算机,互联网等信息设备。
(六)对申报专业组类别涉及的整个学科领域都要有相当了解或精通,是该领域的“全科医生”。
申报专业组类别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一种类别:
1、农学(含水稻、小麦、薯类、玉米、油菜等);
2、园艺(含果、茶、蔬、棉、花、药、麻等);
3、园艺蚕桑;
4、植保;
5、土肥;
6、综合(含科教、农业信息、农产品质量安全等);
7、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储运与加工、农业资源环境等);
8、水产;
9、畜牧;
10、兽医(含中兽医)。
三、推荐名额
原则上各市州推荐的专家库人选不超过14名,优先推荐县乡具有丰富农技推广经验的正高级专家。省农科院和各涉农高等院校可单独推荐,推荐人选一般不超过10人。厅属事业单位推荐人选一般不超过6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可优先推荐。曾参加过农业系列职称答辩和评审的专家优先推荐。
四、推荐材料
(一)推荐专家库人选需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省农业系列正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一式二份(双面打印,同时报电子版)。
2.附件材料:本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或著作的封面、目录、文章(篇幅较多的可只复印第一页)复印件及体现学术技术水平或业绩的证明材料一套,装订成册。
3.《四川省农业系列正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一式一份(A3纸打印,同时报电子版)。
(二)以上三项材料请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1袋。材料袋上请贴上统一封面(见附件3)。另外,《一览表》还需由各单位逐级汇总后盖章上报。
(三)为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准确,所有复印件材料须由推荐单位审查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上述表格电子版可在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网站“通知决定”栏目中下载。
五、推荐程序和要求
由本人自愿申请,所在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各市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指标遴选确定推荐人选并报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省级部门推荐人选由单位汇总后直接报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专家开展评审,最终确定入库专家名单。
六、报送安排
各地、各单位的推荐材料请于2020年6月18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联系人:李洁 028-85505046。
附件:1.四川省农业系列正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候选人推荐表
2.四川省农业系列正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推荐人选一览表
3.材料袋封面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22日
附件1 四川省农业系列正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候选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