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8号)和《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17〕102号)等要求,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第二批)126万元,主要用于对贫困农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农场或当地资源发展生产以及科技推广进行补助。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8号)和《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17〕102号)等规定实施管理。现公告如下。
附件:2020年中央财政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第二批)公告表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