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各地稳定生猪生产能力,提升农(畜)产品保供给水平,根据《四川省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176号)等规定,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开展新增能繁母猪补贴27302万元。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176号)等规定实施管理。现公告如下。
附件: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开展新增能繁母猪补贴安排情况公告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