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做好长江禁捕退捕工作,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0〕10号)和《四川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20〕85号)等文件规定,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47344万元,主要用于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和渔业执法能力建设。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农〔2020〕10号和川财农〔2020〕85号等文件规定实施管理,现公告如下。
附件: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支持长江禁捕退捕)安排情况公告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月30日
当前位置:
川公网安备 51010702001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