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资格确认评定规范》有关规定,经审查评定和现场核查确认,现将有关情况受理公示如下:
拟申请产品名称:松潘大蒜
拟确定登记申请人:松潘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
拟保护地域范围: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的进安镇、进安回族乡、十里回族乡、安宏乡、大寨乡、青云镇、牟尼乡、大姓乡、镇坪乡、岷江乡、镇江关乡、小姓乡、红土乡、红扎乡、燕云乡、下八寨乡、毛尔盖镇、草原乡、川主寺镇、水晶乡、山巴乡、黄龙乡、施家堡乡、小河乡、白羊乡,共计25个乡镇,143个村。地理坐标为介于东经102°38′16″-104°15′19″,北纬32°06′46″-33°09′14″之间。生产规模8132公顷,年产量1470吨。
本次受理公示时间为30天。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请于 2019年8月21日前向松潘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书面反映。联系人:钟叶青;联系电话:18628130478;传真:0837-7255901;地址:松潘县进安镇金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邮编: 623300。
松潘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
2019年7月23日
当前位置:
川公网安备 51010702001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