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和《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5〕88号),现将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分配情况予以公告,资金用于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
监督电话:028-85581455(信访举报电话)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4号
附件:
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分配情况表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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