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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级“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8 11:23 信息来源:市场与信息化处、信息中心 点击数:1

N﹝2022﹞-130号

蒲江县、宜宾市翠屏区、青川县、渠县、西充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等4部(委)《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农市发〔2019〕5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0〕7号)和农业农村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省级“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的通知》,在自愿申报、市州推荐、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推选了蒲江县、宜宾市翠屏区、青川县、渠县、西充县作为2021年度省级“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将“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压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进工作落实落地。有关部门要落实配套政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做好跟踪评估。

二、细化方案,推进试点工作

各试点县(区)要结合县域实际,紧密围绕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和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细化实化试点工作计划,建立试点工作台账和跨部门推进机制,加快组建县级产业化运营主体,聚集支持政策和资源,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推动试点工作取得预期实效。

三、及时总结,促进经验推广

各试点县(区)要注意加强经验提炼,及时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解决的方法、蕴含的规律,形成工作亮点。各试点县(区)需明确一名试点工作联络员,每季度报送一次试点工作进度情况,并于3月31日前报送第1期试点工作简报。

联系方式:秦宇 028-85505257  scsxxzx@163.com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月13日

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级“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