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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取消四川川龙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CL904拖拉机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2 10:11 信息来源:农业机械化处 点击数:1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有关产销企业: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转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投档发现的异常情形的报告”的文件(农机政转字〔2021〕第24号)要求,我厅对四川川龙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CL904拖拉机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处理结果通知如下。

经调查发现,四川川龙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CL904拖拉机在农机推广鉴定中提供虚假翻倾防护装置强度检验报告(报告编号:W201307056)的行为,属于较重违规行为。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严肃处理伪造、冒用拖拉机翻倾防护装置强度检验报告的企业及产品意见的函》(农机政〔202010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四川川龙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CL904拖拉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因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被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生产企业自行承担。

请农机产销企业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承诺践诺的责任和义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加强政策宣传,严肃惩处产销企业违规行为,督促农机企业妥善处理好因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被取消所引起的纠纷以及对购机者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