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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农业农村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0 16:01 信息来源:厅科技教育处 点击数:1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局)、厅属有关单位:

经厅领导同意,现将《2021年农业农村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能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8月19日

2021年农业农村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工作方案

经国务院批准,全国节能宣传周定为今年8月23日至29日,全国低碳日定为8月25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16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157号)和《四川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全面做好农业农村领域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围绕“节能降碳,绿色发展”“低碳生活,绿建未来”主题,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广泛开展农业农村领域节能降碳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节能意识和节能能力,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助力农业农村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努力推进美丽四川建设。

二、活动时间

8月23日—29日。

三、活动形式

采取媒体宣传、网络宣传、悬挂宣传条幅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降碳、绿色发展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活动重点

(一)开展节能降碳科普宣传活动。聚焦活动主题,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广泛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开辟专栏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省农能中心重点宣传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介生物质能、光伏农业等成熟适用技术模式和高效清洁炉具。农业机械化处负责宣讲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大力推广绿色高效农机装备。种植业与农药肥料处、农技总站、耕肥总站、植保站等,宣传测土配方施肥、大力施用有机肥、机械施肥、水肥一体化等科学施肥、节约用水技术知识。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处、水产局宣传畜牧业节能低碳典型案例,总结一批稻鱼、稻鸭、稻虾等综合种养技术模式。有关处室单位要凝练一批生态循环赋能产业和一批生态农场先进做法,集成一批科技含量高、应用范围广、节粮节水节能的农产品加工工艺,指导各类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

(二)开展“节能降碳、绿色发展”主题讲座。农业农村厅机关组织开展“节能降碳、绿色发展”主题讲座,重点宣讲农业农村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工作。

(三)多方联动开展节能降碳宣传。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区域实际,主动衔接当地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形式,积极开展先进节能技术产品展示推广、节能知识讲座、低碳知识普及、绿色消费引导、绿色低碳出行等宣传活动,大力引导农民和各类主体提高节能减排降碳意识,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农业农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立足职能职责,加强沟通衔接,注重统筹协调,做好单位节能宣传周的组织工作。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用实际行动为全社会节能减排降碳做出表率。

(二)精心谋划组织。各单位要根据节能宣传周活动相关安排,制定方案,精心策划,务求实效。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开展宣传活动。

(三)确保工作实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加强节能宣传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宣传效果。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于9月1日前将本地区活动情况总结(含3张活动照片)报送农业农村厅。联系人:吴文强;联系电话:15882220477;邮箱:4953285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