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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省2021年水稻联合收割机质量调查和收获损失率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2 16:37 信息来源:厅农业机械化处 点击数:1

川农函〔2021〕243号

有关市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计划的通知》(农机管〔2021〕6号)和《2021年水稻联合收割机质量调查和收获损失率调查实施方案》(农机鉴推〔2021〕51号)要求,我厅拟于2021年6-11月开展四川省2021年水稻联合收割机质量调查和收获损失率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方式

调查工作由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牵头负责,四川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协同配合,按照《四川省2021年水稻联合收割机质量调查和收获损失率调查实施方案》(附件)组织实施。

二、调查范围

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巴中市、资阳市等9个市。

三、相关要求

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要做好协调工作,组织相关单位按时完成调查任务,并向厅农业机械化处和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交调查报告。有关市农业农村局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实施。

省农业机械鉴定站联系人:左学中028-87610683

厅农业机械化处联系人:刘一潭028-85505867

附件:四川省2021年水稻联合收割机质量调查和收获损失率调查实施方案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1日

四川省2021年水稻联合收割机质量调查和收获损失率调查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