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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四川国际直播电商节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9 11:08 信息来源: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点击数:1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进一步擦亮四川农业大省金字招牌,加速优质农产品品牌培育推广,扩大“川字号”特色优质产品销售渠道,助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定于12月中旬在西部文创商业地标和电商网红打卡聚集地——成都市成华区东郊记忆举办四川国际直播电商节活动。该活动由成都市人民政府、省网信办、省商务厅大力支持,我厅与省扶贫开发局、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四川广播电视台-SCTV8联合主办,四川农林品牌创新传播中心、成都市成华区商务局承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2月10日-19日。

二、活动内容

活动以“培育四川品牌新经济打造直播电商新高地”为主题,获得5亿顶级流量支持,吸引30余家中央、省市媒体聚焦,采取线下展示展销与线上直播推介相结合的形式,线下搭建360度全景式直播间,线上设置“云上直播节”,并将举行多场高水平论坛活动。同时,向参加的市(州)县(市、区)和企业免费提供直播电商管理人才和精英网络销售主播系统化培训机会(每家单位/企业限一次一个名额)。通过百名知名网红现场直播带货联动抖音、拼多多、天猫、京东、腾讯微信V5等电商直播平台和多家大平台融媒体进行直播,助推我省特色优质农产品销售,提升“川字号”农产品品牌影响力。

三、相关要求

(一)该活动是我省农产品品牌建设宣传推广的重要方式,请各地予以重视,及时通知所辖县(市、区)有关同志参加。本着自愿的原则,积极组织辖区企业宣传推介本地特色优质品牌农产品,并于2020年10月20日下午16:00之前将报名回执表(见附件1)报送厅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处(中心)和四川农林品牌创新传播中心。

(二)各市(州)要对宣传推介和展示展销的农产品严格把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蔬菜、水果、畜禽、禽蛋、水产品需具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三)本次活动以公益为主,展示展销场地免费,参展企业只需承担展位搭建费(见附件2)。

(四)严格做好消毒防疫工作,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前须逐一检测体温,全程佩戴一次性普通口罩。拟参会人员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安排其他负责同志参会,参会单位严格落实核查责任。

联系方式:

厅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处(中心),向世杰,028-85505718,191741623@qq.com。

四川农林品牌创新传播中心,张家瑜,18108177767,435634067@qq.com。

附件:1.报名回执表

   2.展示展销活动展位信息表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1

报名回执表

市(州)

县(市、区)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联系电话


附件2

展示展销活动展位信息表

一、活动时间:

(一)线下展示展销:2020年12月10日-13日(4天)

(二)线上直播推介:2020年12月10日-19日(10天)

二、活动地点:成都市成华区东郊记忆

三、展位信息:

展位类型

展位价格

展位配置

精装标展

4500/

9/个,三面围板长3m,宽3m,高3.5m,一条中/英文企业名称楣板,展位内配置1张展桌、2把椅子、1盏射灯、2220V/5A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