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4040368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7-18 09:45 信息来源: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点击数:1

(B类)

同意对外公开

川农业办理函202540

白蓉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第1404036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升耕地集中管理程度的建议

(一)推进土地细碎化试点

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统筹协调、组织服务等功能作用,鼓励试点地区采取“承包权不动,经营权连片”的方式,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理、宜机化改造等项目,开展农田集中连片整理、田型调整、沟渠修建等内容,探索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的实施路径和具体办法,将零散土地集中整合,推动农村零散闲置土地高效利用,进一步扩大耕地面积。

(二)指导土地规范流转

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引导农户规范流转土地,推动耕地适度集中连片。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积极作用,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率。截至目前,全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4500万亩次,适度规模经营率达到30.8%

二、关于做实做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议

(一)以构建三级体系为基础,拓展服务覆盖面

落实《全省县乡村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方案》,以县、乡、村三级为重点,构建覆盖全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统筹服务资源,对接市场需求,带动小农户接受服务。截至目前,全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已全部建成,涉农县共建成县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176个,挂牌乡级(区域性)社会化服务站(点)2667个,落实村级服务协办员30105个。

(二)以中省资金项目为支撑,推动服务能力提升

一是持续实施中央财政项目。落实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聚焦补助粮油作物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发展单环节、多环节等服务模式,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近年来,中央财政项目资金累计投入27.98亿元,补贴服务面积2422.36万亩,服务小农户近1200万户次。二是启动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2024安排省级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3亿元,采取与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差异化补贴的方式,支持建设区域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以及开展粮油生产、盆周山区经济作物生产服务等,推动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基础条件,计划建成84个区域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完成托管任务面积79.36万亩。

(三)以培育多元主体为方向,引导有序发展壮大

一是落实项目支持。以中省资金项目为支撑,支持服务主体开展粮油等大宗农产品生产过程的耕种防收社会化服务,平原地区服务补贴达100/亩,丘陵山区、脱贫地区服务补贴最高可达150/亩,各县可根据实际制定补助方式和补助比例。在提供服务补助的基础上,省级项目可支持服务主体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设施设备、修建农机具停放库棚和维修保养场地、安装服务作业监测终端,切实提升服务主体能力水平。二是加强主体监管。依托四川农经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成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掌握全省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服务主体信息。按照主体申请、县农业农村部门推荐初审、市级审核的流程入库,实行动态监测管理。目前入库主体共3090个。截至目前,全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数量共计33971个,同比增长3.7%。服务主体整体数量增长,各类服务主体蓬勃发展,呈现稳中有升、多元化发展态势,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9028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3212个,企业1701个,各类农业服务专业户16472个,供销合作社401个,服务协会2028个,其他主体1129个。

(四)以指导规范为措施,强化服务双方权益保障

为保障服务主体和对象权益,近年来,我厅印发了《四川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相关示范文书的通知》《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生产社会化服务规范指引(试行)》等文件,要求各地积极推广使用服务合同、项目验收资料清单、名录管理表等示范文本,规范服务行为,有效保障服务主体和对象权益。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服务价格监测、服务合同监管、服务效果评估等工作。

三、关于强化各类资源投入支持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建议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项目引领。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专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服务主体参与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中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对外提供服务。二是优化农机人才供给。开展农机驾驶证资格考试,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为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人才支撑。全省现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147616人。三是加强人才培训培养。将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工程。2024年,依托“耕耘者振兴计划”,培训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经干部共计100人。鼓励职业学校开设相关专业或课程,引导毕业生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

(二)强化金融保险支持政策

一是开展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工作。通过财政贴息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进行贴息。2023年我省申请中央奖补资金821.96万元,2024年我省申请中央奖补资金1181.89万元。二是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工具。积极组织申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项目,支持老旧农机具淘汰更新、冷链物流和粮食烘干等,经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通过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综合融资服务平台共上报12个项目。三是完善融资机制及保险保障。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服务主体的信贷产品,匹配其资金周转周期。鼓励保险机构推进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应用于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开发适合社会化服务主体的保险产品,保障服务主体稳健运营。

(三)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利用设施农业用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及老旧厂房、仓库、校舍等闲置资源建设区域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资采购、技术指导、生产托管、农产品加工、品牌培育、保鲜储藏、运输销售等环节,发挥其居间服务优势,密切联结村民与市场、企业,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

四、关于重点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的建议

(一)加大培育力度

支持专业服务公司申报中省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提升服务能力,鼓励发展多层次、多类型的专业化服务,为小农户和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提供综合化、专业化、标准化服务。全省共有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专业型社会化服务公司数量158个。

(二)促进合作交流

引导开展专业服务公司合作联合发展,与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等,组建行业协会(联盟或联合体),整合资源要素,推动成立跨区域、跨行业平台。鼓励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企业推广先进经验,带动中小服务主体共同发展,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目前全省共建成服务协会(联盟)2028个。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布局建设区域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

按照农业产业特征和关键薄弱环节科学布局,研究制定全省区域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规划(2025年全省建成100个以上)。优化完善县乡村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运营机制,实现服务资源的统筹整合以及服务供需双方的有效匹配。

(二)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扩面提质行动

推动服务领域由粮油作物向特色经济作物拓展,服务环节由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扩大服务范围。规范行业发展,指导各地落实省级服务标准,推广示范合同文本,加快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服务标准和行业规范。选树一批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三)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能力提升行动

按照多元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思路,大力培育具有先进技术装备应用、现代生产要素导入、绿色生产方式普及作用的新型农业服务主体。探索龙头企业引领型、农民合作社带动型、家庭农场辐射型、集体经济组织联合型等组织形式和服务模式,引导种业创新、科技创新、农资农机等领域的企业向现代农业服务企业转型,发展一批规模化服务主体。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培训,根据服务主体实际需求和服务行业发展特点,结合农业农村部门其他培训,针对性开展经营管理、农业技术、农机操作及维修等培训课程。

您的建议为我们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我们将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推动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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