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同意对外公开
川农业办理函〔2025〕110 号
吴孟强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促进小农户对接电商大市场,推动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第113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区域公用品牌创建
加强和引导地方依法开展相关商标注册和使用指导,支持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巴中市、遂宁市等地方开展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和相关制度建设。一是协助需求方认真研究和分析商标注册的可行性及合规性。二是强化与商标局对接,充分反映地方诉求及合法主张,争取商标审查部门充分理解商标注册合理性,提高审查效率。三是强化上下衔接,发挥指导作用,指导注册申请人修正相关标识创作设计、科学组织申请材料、全面满足法律要求,促进审查流程时间压缩。
(二)深化产销对接提升品牌知名度
每年组织全省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参加中国(四川)国际熊猫消费节、广交会、农博会等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展销活动,以及亚欧商品博览会、“川行天下”等拓展国外市场的活动,扩大农产品销售,提升区域公共品牌知名度。支持农产品企业特别是小农户用好线上销售新模式开拓产品市场,2024年,全省农产品网络零售额572亿元,同比增长13.7%。2024年,组织开展全国农产品产销对接助力乡村振兴(川渝)活动暨第二届川渝农批市场联盟产销对接大会、举办2024年“天府乡村”优质农产品浙江行推介对接活动,促成销售金额超1亿元,助推我省农产品品牌提升知名度。
(三)强化区域公用品牌知识产权保护
连续4年在全国保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优秀”等次。2020年至2024年,全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7630件,其中2024年办理1549件。挂牌督办侵犯“大凉山”商标专用权案,并形成典型案例,呼吁全社会共同保护区域公用品牌。积极协调处理不正当注册芒果品种名称为商标影响攀枝花果农销售芒果事件,为果农挽回损失近9亿元。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构建直通车机制,将“三星堆”相关文物形象及名称纳入严格保护,规制商标抢注。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
积极探索实践,在质量监管和追溯体系建设上持续发力,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护网。一是构建质量监管体系。建立省市县乡村“五位一体”监管体系,基本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有人查、乡有人管、村有人看”。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村部门设立质量监管和品牌培育机构,落实工作人员707人。乡镇推行网格化管理,建立乡镇网格2868个、村级网格2.87万个,明确监管员5791人、协管员2.92万人。二是实施农产品质量追溯提升建设,累计建设追溯示范标杆企业480家,带动2400家主体参与追溯管理。建立追溯与展会准入核查制度,近三年组织2775个初级农产品带码参展。截至2024年底,全省注册国家(省级)追溯平台主体7.7万家,上传追溯批次信息812.4万条,数量均居全国前列,176个涉农县实现应用全覆盖。
(五)壮大农民合作社规模
目前全省共有农民合作社10万余个,村均3个以上,数量排名全国第七,入社成员400余万户,带动全省近一半农户入社,普通农户占成员总数的96%。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依法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600余个。5万个农民合作社从事种植业,3万个从事畜牧业,5734个从事服务业,8000余个农民合作社创办实体,近6000个开展农村电子商务,2000余个农民合作社从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70000余个农民合作社向其他经营主体提供产加销一体化服务。全省农民合作社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170.55亿元,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达到408.79亿元,有力促进小农户与大市场相联结。
(六)推动农民合作社发展
聚焦农民合作社发展关键环节,通过完善扶持政策、加强指导服务推动质量提升,助力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一是完善法律保障。推动《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修订出台,于2024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二是落实财政扶持政策。近三年,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近7亿元,扶持6000余个农民合作社。2024年落实中央财政资金7300万元开展合作社培育项目,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品牌化经营,拓展“线上+线下”销售渠道。三是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选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省级辅导员100名,各级选聘辅导员2000余名,为农民合作社开展市场营销等提供精准指导服务。
(七)强化家庭农场培育
聚焦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以培育提升行动为抓手,以数字化管理为突破,全力激发家庭农场活力。一是深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提升行动,通过培育、提升、融合三大工程,将更多稳定务农且有发展意愿的小农户培育成为家庭农场,通过主体培育带动当地产业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家庭农场达27万家。二是全面推行“一码通”管理服务机制。鼓励引导家庭农场积极申请“一码通”赋码,拓展“一码通”应用领域,提升家庭农场信息化水平。截至目前,全省取得赋码的家庭农场达9.8万家。
(八)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着力培强龙头、壮大主体、促进联结,积极开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认定和农业产业化调查工作,引导龙头企业联手农民专合社、家庭农场等多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探索建立多元联结机制,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合作共赢”的经营模式,提升联农带农水平。2024年,全省培育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881家,形成了以114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为核心,1000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为骨干的产业化发展格局。培育建设联合体331个,带动龙头企业480个、专业合作社1939个、家庭农场3883个,联合体内成员农户户均增收16943元。
(九)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体系建设
“十四五”期间开展乡村振兴电子商务领域干部人才培训,2021年至2024年共培训3700余名各市(州)、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农村电商工作的干部,切实提高学员在相关领域的理论水平和实操基础,为指导小农户提升电商平台运营能力、适应市场竞争提供了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2024年10月,商务厅印发《2024—2026年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明确2024年至2026年,在全省培育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人才队伍超1500人,每人每月给予500元工作补助。2024年已在62个县(市、区)中遴选出500名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并按照省、市、县三级开展广泛的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农村电商人才对农村产业发展的重要带动作用。
(十)强化小农户技能培训
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需求,分层分类开展电商技能、手机应用等专项培训。一是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依托高素质农民省级调训任务,在农业经理人调训工作中,强化农业短视频制作、农村电商直播等能力提升培训,动员学员参加人社部门统一举办的电商技能专项考核。2023年、2024年,累计有190余名学员通过电商技能考核。二是以小农户为重点开展冬春农民大培训。2024年,围绕全省冬春农业生产特点和农民实际需求,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冬春农民大培训,共组织实施线上线下培训班4443期(场),其中线上学习1928期,线下培训2515场,累计培训94.6489万人次,发放各类培训资料92.96万余份。三是以手机应用为突破点开展专项培训。组织农民参加中央农广校开展的农民手机应用周活动,组织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单位,开展专场直播,传授AI+农业、农村电商直播、短视频制作、预防手机诈骗等知识,提升农民智能手机运用能力。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做好农产品品牌建设
以品牌强农为导向,统筹推进区域公用品牌创建、精品品牌培育和品牌推广。一是继续支持地方开展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强化监督与指导,平衡好公用品牌的公共性,助力地方持续运用公用品牌力量带动经济社会发展。二是持续实施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围绕粮油、畜牧、蔬菜、水果、水产等特色优势产业,立足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地理标志农产品,每年集中培育100个“天府粮仓”精品品牌,重点打造10个影响力大、可信度高、引领带动能力强的“川字号”特色优势产业“当家”知名品牌。三是持续开展品牌推介营销,继续组织举办“天府粮仓”精品全国推介、“一带一路”推介系列活动,组织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推动“天府粮仓”品牌唱响全国、走向世界。多途径开展品牌宣传,制作投放“天府粮仓”品牌宣传片及公益广告,在中省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宣传,在机场、高铁地铁等交通枢纽播放,扩大品牌知名度。多方式促进品牌消费,推动“天府粮仓”品牌农产品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商超、进电商平台,提升品牌认知度。
(二)进一步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持续宣传贯彻《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巩固和深化农民合作社“七有”建设成果,落实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进一步建强各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指导服务,推动农民合作社不断规范运行机制,提升经营发展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带领更多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共享发展效益。
(三)持续加强龙头企业培育
继续坚持“龙头培育”,持续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排头兵”工程,积极引进和培育一批大型龙头企业,构建国、省、市级龙头企业梯次发展格局,持续提升主体内生动力。强化联农带农,培育链主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联合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多种新型经营主体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探索订单生产等多种联农带农机制,促进生产供应链、精深加工链、品牌价值链同构。
(四)持续加强小农户电商与技能培训
聚焦小农户数字化转型需求,持续开展专项培训。一是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冬春农民大培训等,开设电商直播、短视频制作、平台运营等针对性课程,邀请行业专家和 “网红” 达人现场授课,通过 “手把手” 教学帮助小农户掌握电商技能。二是利用农民手机应用周等活动开展 AI 农业、数字营销等前沿知识普及,提升小农户手机应用技能。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6月20日
(联系人:汤海英;联系电话:15884347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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