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672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3-07-14 15:20 信息来源: 点击数:1

(B类)

同意对外公开

川农业办理函〔2023〕167号

刘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土地质量调查评价助力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的建议》(第0672号提案)收悉,经商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对提案进行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土地质量评价体系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土地质量调查评价工作,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土地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指标,以建立“兼容兼顾的土地质量分类、分级等标准,形成各部门统一的土地质量调查评价指标体系”为目标。我省大力推进土地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工作。一是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开展土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工作。以我省2012年耕地质量等级补充完善成果为基础,依据《农用地分等技术规程》(GB/T28407-2012)、《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四川卷)》等相关技术规范,按照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指标体系,针对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等项目开展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工作,得到项目区新增耕地等别和产能结果。二是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完成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按照国标《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2016),结合我省实际确定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四川省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技术规范》,印发《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方案》《四川省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技术方案及任务清单》《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成果完善及上报工作的通知》,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为基础,完成全省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提供技术支撑。三是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完成园、林、草地分等定级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要求,我省于2022年、2023年开展全省园、林、草地分等定级工作,全面摸清园地、林地、草地资源质量分布情况,为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体系和自然资源“两统一”管理提供重要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完善政府主导、财政支持、多部门协调、专业队伍支持的土地质量评价调查工作。结合第二次和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开展耕地质量调查评价,摸清土地利用现状,和耕地质量状况,进一步建立健全耕地质量评价体系。

二、关于加强大比例尺土地质量调查

一是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完成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国发〔2022〕4号)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要求,紧紧围绕省市县三级联动试点,科学组织,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原则,以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为普查对象,以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为普查内容,以土壤类型图与土地利用现状图套和形成1:1万的工作底图,同时将全硒作为四川耕地园地表层土和剖面土的特色检测指标,到2023年6月底全面完成崇州市、射洪市、康定市、东坡区、古蔺县、平昌县、盐源县7个试点县的土壤普查试点验收工作。为下一步全省全面铺开探索路径与方法。二是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按照国家要求,2017年至2018年,我省组织开展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形成了详查成果,并将详查成果上报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同时,将相关详查成果与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省级部门以及各市(州)人民政府共享。我省将国家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下一步,我省将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计划,凝练试点成果,总结工作经验,完成样点校核与底图制作,继续加大培训力度,科学组织调查采样工作。加快推进流转制样和检测化验,高质高效推进全省土壤普查工作。同时将加快推进典型行业企业用地及周边农用地土壤污染补充调查、典型区域历史遗留固废堆场调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调查等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奠定基础。

三、关于开展农用地质量动态监测

一是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完成全省耕地质量动态监测工作。我省统筹谋划,综合施策,积极推进耕地质量监测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已按照每10万亩不少于1个监测点的要求建成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1010个,覆盖全省21个市(州)和177个县(市、区),初步构建了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并积极探索耕地质量监测点管理维护和监测成果应用的长效机制,制定《四川省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技术方案及任务清单》《四川省耕地质量监测指标分级标准》,修订《四川土壤类型对照表》等,从而为提高耕地生产能力,实现藏粮于地战略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二是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完成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20〕1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68号)以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49号)文件要求,开展四川省基于“三调”及最新变更调查的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摸清四川省耕地资源质量自然属性,更好履行耕地保护职责,强化耕地质量管理。

下一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格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的决策部署,农业农村部门将与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协同,重点对耕地质量变化情况进行监测评价,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对耕地数量变化情况进行监测监管,并落实耕地种植用途管控。

四、关于加强土地污染治理与修复

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分析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确定了彭州市等10个耕地安全利用、严格管控面积较大的县(市、区)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分析工作。同时,鼓励其他相关县(市、区)开展成因排查分析工作。目前,5个县(市、区)已启动该项工作。

下一步,聚焦目标任务,全面分解压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强化专业队伍建设、工作调度和绩效督导监测,坚决打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攻坚战,全面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组织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分析成果运用,为耕地土壤分类管理和土地污染治理与修复提供支撑。

五、关于加强科技创新支撑

我省将立足地区农业科技需求,以产业发展为导向,制定《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行动方案》,切实加强科技引领,实施科技支撑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建立涵盖省农科院、中科院山地所、川农大、省林科院、省地质局等多家单位,水文、地质、水利工程、土壤、检测化验、遥感、气象、造价等多个专业的专家库,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退化(酸化)耕地治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耕地质量监测评价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组建“四川省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首批聚集40家全省农业科技单位,包括8家中央在川农业科研机构、涉农高校,7家省级推广单位,10家市(州)农业科研机构和15家农业企业,推动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建立科企创新联合体。强化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持续向国家体系输送领军人才,国家产业技术体系在川岗位科学家达41人、综合实验站站长62人。在邛崃市开展“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共建工作,推动县域科技创新。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支撑。一是建设农业科技高能级创新平台,支持多方共建四川农业科技创新园区,推进建设50个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二是加强农业科技攻关,制定重点关键技术科技攻关目录,优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资金支出结构,推进省级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实行揭榜挂帅、赛马制。三是健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组织开展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四是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任务,确定11个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县开展“建、改、培、调、测、保”耕地质量综合提升示范工作。五是强化人才智力支撑,进一步加强与科研院(所)、院校合作力度。

感谢您对我省土地质量调查评价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支持和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29日

(联系人:苟  曦     电话:85505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