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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村能源发展中心(参公)
发布时间: 2024-04-14 18:05 信息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点击数:1

职能职责

四川省农村能源发展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农村能源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1.贯彻执行农村沼气、秸秆、薪柴等生物质能和用于农村生产生活的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非化石农村能源开发利用节约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起草编制全省农村能源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开展农村能源资源调查统计与政策研究。

3.负责全省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承担国家和省财政资金补助农村能源项目建设的统筹推进工作。

4.协助贯彻落实农村能源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全省农村节能和农村能源碳交易工作,承担农村能源科技普及、教育培训、服务体系建设和国内外农村能源技术合作与交流。

5.协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的调查研究、方案评审、评估验收工作。

6.负责全省高原、丘陵、山区、平原等不同类型地区农村改厕技术模式总结推广。

7.承担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等行政辅助工作。

(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开展农村能源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评估认定和职业技能鉴定。

2.承担全省农村能源和农村人居环境数据建设与技术支撑工作。

(三)完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 任:向淼

副主任:邱永洪

地址:成都市倪家桥路5

邮编:610041

联系电话:85582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