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
根据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明确四川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职能的复函》(川农机函〔2007〕8号)批复四川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的职能主要为开展以下工作:
1、参与制定全省农机化技术推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
2、承担国家和省下达的农机化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农机先进实用的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宣传、技术服务;
3、搜集、整理、传递农机科技情报和农机信息,开展农机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技术承包,普及农机科技知识;
4、对下级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实行业务技术指导;
5、承担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其他任务。
副主任:张小军
副主任:徐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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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1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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