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农工委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08-30 16:26 信息来源:厅办公室 点击数: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委厅〔2011〕39号),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和牵头组织推进全省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改革中的全局性、综合性的重点工作,参与拟订全省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战略规划。

  2.起草省委指导“三农”工作的文件,研究制定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检查督促中央和省委农村改革发展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全省“三农”工作的推进情况,总结推广“三农”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

  3.掌握和反映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农业对外开放与合作工作,负责烟草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参与农村劳务经济开发,参与建设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协调农业生产资料有关政策。

  4.指导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农村建设的重大政策,编制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参与农业科技发展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工作。

  6.研究制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负责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及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研究,指导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

  7.协调省直有关涉农部门,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配合省委组织部加强省农口系统领导班子建设,负责省直部门涉及农村重大经济政策文件的审核把关。

  8.承担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新农村建设示范片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省烟草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省龙头企业带动脱贫攻坚联席会议、省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9.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着力推动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牵头推动出台了省委、省政府《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十大行动方案》,将10大行动分解为61个具体项目,制定出台细化方案,把项目明确到市(州)、对接到县(市、区)、落地到乡村。二是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全省累计建成经作产业基地2700余万亩,累计培育有效期内“三品一标”5142个。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全省13家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顺利通过国家监测验收。牵头推进全省90个农业产业园区党建和发展考核工作。三是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龙头企业“排头兵”工程。协调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组织省级农口金融机构对全省716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进行金融政策培训和信贷产品推介,达成银企合作协议7个,授信金额达35.62亿元。全省龙头企业达到1万家以上,农民合作社8.8万个,家庭农场4.4万个。四是深入推进一村一品发展。向农业部申报并获批第七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9个,我省“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达到107个。成功申报“一村一品”品牌建设试点项目7个,项目资金105万元。

  2.扎实推进农村改革。一是推动农村改革任务落实。制定省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和台帐,定期承办召开专项小组会议,督促工作落实,年初确定的要点台账任务全部完成。对接中央改革方案,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4个重大改革方案。承办召开全省农村改革工作推进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题培训会、全省农业农村改革经验交流暨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我省农村改革经验,推动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在省直部门层面,市(州)层面、(市、区)层面推动构建农村改革督查考核奖惩机制。从2017年开始,每年综合评定一批重大农村改革任务年度推进示范县,在省委农村工作会上表扬。二是推动抓好农村改革试点试验。组织4个国家级试验区申报拓展共计10类15项试验任务;组织对到期的改革试验任务进行总结评估。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改革综合试验区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从2017年开始对试验区全面实行台账管理。协调财政厅,落实农村改革综合试验区工作经费440万元。配合财政厅,启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选择了1个市、10个县(市、区)、3所大中专院校,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会同科技厅开展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改革试点总结。配合省供销社推进供销社改革有关工作。三是牵头推进落实长江(金沙江)河长制。指导完成《2017年长江(金沙江)河长制工作清单》和《长江(金沙江)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的编制,启动长江(金沙江)流域 “六大任务” “四大行动”实施工作。

  3.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和“四好村”创建。一是全面提升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水平。编制完成《四川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0)》和巴山新居、乌蒙新村两个分规,推进藏区新居、彝家新寨、巴山新居和乌蒙新村建设,搞好示范县建设,推广“小组微生”建设模式。下达全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专项资金35.8亿元,2017年建成5000个幸福美丽新村。二是深入推进“四好村”创建。完成首批1481个2016年度省级“四好村”命名工作,落实奖补资金1.48亿元。召开全省幸福美丽新村带动脱贫攻坚暨“四好村”创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组织汇编《四川省“四好村”创建百例》,2017年创建省级“四好村”2000个。三是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美丽乡村论坛暨第五届村政论坛。与《农民日报》社、中国美丽乡村研究中心和成都村政学院共同举办第二届中国美丽乡村论坛暨第五届村政论坛,论坛特点突出。四是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与财政厅联合印发《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3个田园综合体建设省级试点。五是强化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理论和政策研究。获得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奖项。

  4.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一是落实农民增收工作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负责制,修改完善考核办法,以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行市(州)和县(市、区)农民增收情况季度通报制。二是做好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按季度组织召开农业农村经济暨农民增收形势分析会,形成经济形势分析报告,报送省委、省政府领导参阅。三是推进农民增收新产业新业态培育。评定2016年度新产业新业态示范县23个,协调落实财政奖补资金4700万元。组织开展2017年度示范县创建单位遴选,启动郫都区等28个县(市、区)农民增收新产业新业态示范县创建工作。会同财政厅、省旅发委、省乡村旅游协会等单位,开展四川省首届农村手工艺大师评选,评选出四川省首届农村手工艺大师28名、优秀作品34件。

  5.扎实推进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创新开展新型农民合作联合社试点。探索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接轨新模式,在德阳市罗江区略坪、蟠龙两镇试点建立“以农民为主体,以产权为纽带,以服务为根本”的综合性农业服务平台,共吸纳4393户社员入社,占两镇农户总数33.37%,募集股金713.65万元,试点“农联”于12月底正式投入运行,致力于为辖区农户提供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基层农业社会化服务。二是继续深化产地集配中心试点。在“产地集配+销地分拨”直供直销、集体经济参与产地集配中心建设等方面试点实验,实施试点项目27个,覆盖19个市(州)、27个县(市、区),带动贫困户1211户。三是夯实资金互助试点基础。完善试点管理方式,将其纳入供销社综合改革内容整体推进。牵头组织省金融工作局、省供销社对已有试点进行全面检查。截至年底,全省39家试点社股本总额达1.6亿元,社员总数1.12万户,累计发放借款4000余笔,总额3亿余元。四是推动商业金融银政合作机制创新。加强同商业金融机构对接协调,督促试点县(市、区)优化融资政策环境,协调试点银行加大贷款投放力度,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截至年底,全省累计发放产权抵押贷款1632笔,总额9.26亿元。

  6.有效推进乡村社会治理。一是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乡村治理工作。通过理论研究、调研座谈会等形式,深入研究分析当前农村社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了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村民自治、依法治村、农村德治等研究成果。会同民政厅、省妇联、团省委等部门开展农村“三留守”问题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二是抓好乡村治理试点和制度建设。配合民政厅做好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参与起草城乡社区治理意见,开展依法治省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起草《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建立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探索符合四川实际的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有效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发展路径。三是推进财政涉农资金审计监督检查常态化。以2016年各级财政扶贫资金为重点开展审计监督检查,全年共检查了涉农项目9407个,所涉财政资金总量为289.11亿元,共查处违纪违法问题138个,查处违纪违法资金3798.24万元,受到党纪处理98人,提交纪检处理69人,使得一批违纪违法问题得到纠正、违规资金得到整改。

  7.构建农业农村开放合作新机制。一是成功举办第四届川台农业合作论坛。在台湾新北市成功举办第四届川台农业合作论坛,签订“川台农旅融合发展产业园——峨眉阿里山农庄”项目等多项合作协议,达成总投资3.5亿元。二是成功举办第五届四川农业博览会。农博会期间共签订农业投资促进项目356个,合同金额1088.99亿元,签订农产品贸易合同金额64.37亿元;全省21个市(州)新推介农业合作项目1048个,投资需求4548.05亿元(其中,推介贫困地区农业合作项目393个,投资需求1186.69亿元)。三是积极探索农业展会举办新模式。着力打造农业会展新业态,积极筹备建设天府农博园,启动天府农博园策划规划工作。

  8.创新推进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一是强化农村调查调研。深入推进观察户常规调查、专项调查,指导彭州、松潘、游仙等观察村规范完善报表、账本、图片等资料数据,按时按质上报国家观察办。全面完成新型经营主体调查,编印《农村观察》10期。组织完成“四川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课题研究”等4个重要课题调研。二是成功举办首届四川村长论坛。论坛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影响力广泛。开展四川百强名村和集体经济十强村评选,出版发行《2017四川百强名村发展报告》。三是强化队伍能力建设。新增观察点6个,在全国率先实现农村固定观察点市(州)全覆盖。创新推进农村观察点系统工作平台建设,完成四川省农村固定观察站门户网站建设任务。开展调查员业务培训,在松潘县、游仙区举办了2期农村调查员培训班。

  9.加快现代烟草农业发展。一是大力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2017年全省收购烤烟278万担,烟农总收入50亿元,户均收入6.1万元。加大对烟农合作社的培育指导力度,将烟叶纳入我省特色农业保险。申报3个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行业水源工程援建项目,援建总资金3.1亿元。二是积极协调推动川烟发展。加强与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联系,为四川烟草行业争取到国家25 亿元的资金支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安排40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烟草产业发展,制定《四川省促进烟草产业发展财力激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21个市(州)均已成立烟草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或专门协调机构。三是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修订《四川省烟草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6个市(州)、24个县(市、区)的108个烟农合作社烟叶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10.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抓好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全面实施3700个贫困村的新村扶贫,落实专项资金19.6亿元。幸福美丽新村示范县建设优先在贫困村实施示范建设项目,落实专项资金5.8亿。二是抓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商资本)带动脱贫攻坚。举办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产业脱贫推进大会暨产业扶贫专题培训班。龙头企业深入贫困地区新建产业基地518.4万亩,带动贫困户156.7万户,户均增收1.5万元,贫困人员就业65.6万人。三是抓好发展集体经济带动脱贫攻坚。在50个县(市、区)启动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分四大片区召开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助推脱贫攻坚座谈会,指导各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2017年退出贫困村3769个,人均集体经济收入完成村达100%;退出贫困村人均集体经济收入22.86元,远超出人均6元的目标。四是抓好定点帮扶工作。推进指导西昌市安哈镇长板桥村联系点和巴中市恩阳区、凉山州昭觉县尔打火村精准脱贫工作。机关党员干部均到万寿村开展帮扶2次以上,对恩阳区开展脱贫攻坚督查4次,选派1名副处级干部到恩阳区挂职任脱贫攻坚专职副书记。五是抓好脱贫攻坚督导考核工作。组织党员干部4批次30余人次到“四大片区”和2017年摘帽的县(市、区),开展脱贫攻坚督导调研评估。

  11.充分发挥“三农”参谋助手作用。一是开展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研究。牵头撰写了《四川推进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研究报告》,转化成省委、省政府《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十大行动方案》(川委发〔2017〕303号)。报送中央农办《农村要情》刊发的《带头做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篇大文章》得到汪洋副总理批示。二是开展促进农村全面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研究。组织开展促进农村全面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等系列专题调研和召开调研座谈会,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在2017年全国农村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四川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实践探索和政策建议》,收集了市(州)、县(市、区)等39份约15万字的调研报告,向中央农办报送了《促进农村全面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专题研讨会材料汇编》。三是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调研。开展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课题研究,形成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成果上报中央办公厅和中央农办采纳,转化成2018年省委一号文件。四是开展优化重构四川现代农业体系研究。会同川农大、农业厅、省供销社,深入到30多个县开展调研座谈,开展优化重构四川现代农业体系研究,形成研究报告,并申报为科技厅研究课题。

  二、部门概况

  省委农工委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省委农工委本年收入合计13511.22万元(与上年度比增加了10833.26元,主要增加了农博会等经费1351.24万元,增加省烟草发展专项资金和农业部拨款4483.95万元,上年资金结转结余4998.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29.20万元,占29.82%,与上年度比增加了1351.24万元,主要增加了省农博会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483.95万元(注:此经费主要是省烟草发展专项资金和农业部拨的产业发展项目资金,不属委机关的收入,但列入了委机关决算),占33.19%;上年资金结转结余4998.07万元(烟草专项资金4865.26万元,其他资金132.81万元),占36.99%。

  2017年省委农工委本年支出合计6858.43万元(与上年度比增加589.77万元,主要增加了农博会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664.88万元,占24.27%;项目支出5193.55万元,占75.7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29.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51.24万元,增长33.5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6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33%。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438.04万元,增长54.6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6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37.76万元,占82.03%;教育支出51.01万元,占1.25%;科学技术支出27.03万元,占0.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55万元,占6.31%;医疗卫生支出88.75万元,占2.18%;农林水支出179.9万元,占4.42%;住房保障支出128.1万元,占3.1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1024.14万元,完成预算99.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节约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116.06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1022.32万元,完成预算98.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节约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8.92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0.52万元,完成预算96.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从严节约开支。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6.5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9.3万元,完成预算100%。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1.01万元,完成预算100%。

  8.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 支出决算为27.03万元,完成预算9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结转下年度用于继续研究课题。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31.8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2.7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7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6.57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69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7.49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9.9万元,完成预算96.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开支把关严格,从严控制,节约开支。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1.66万元,完成预算100%。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26.4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4.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07.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57.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租赁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6.68万元,完成预算93.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次数以及从严控制车辆派遣和维修。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7.56万元,占20.2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8.45万元,占78.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7万元,占0.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7.56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次,出国(境)7人。开支内容包括:赴台湾参加第四届农业合作论坛和赴美国爱荷华州、加拿大学习交流农业博览会、推动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现代农产业发展经验两个团队的食宿、交通、会议活动等开支,在台湾新北市成功举办第四届川台农业合作论坛,签订“川台农旅融合发展产业园——峨眉阿里山农庄”项目等多项合作协议,达成总投资3.5亿元,学了美国、加拿大农业博览会、现代农业发展的先进经验,为我省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以及现代农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16.02万元,增长104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出国(境)次数、地点和人数,2017年出国(境)2批,分别到美国、加拿大、台湾,共7人,2016年1批1人到台湾。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8.45万元。主要用于我委牵头抓的一系列脱贫攻坚的重大调研督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调研、试点指导,乡村治理、幸福美丽新村和“四好村”建设、服务体系建设的检查、督导和调研,农博会、村长论坛、川台合作论坛等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15.78万元,增长29.9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任务,公务出行十分频繁,公务用车维修耗油开支大,同时,2016年还增加了两辆公务用车大修费用7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4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6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全国供销总社、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国家观察办等国家部委单位以及河南、山东、黑龙江、云南等省农办考察调研组来川考察调研新农村建设、农村改革、小农产业等开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21万元,下降64.3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标准和陪同人员,减少了接待批次和人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省委农工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2.57万元,比2016年增加12.24万元,增长5.0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省委农工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0.2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农博会策划执行、氛围营造、车辆租赁,办公耗材、设备,会议,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加油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3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省委农工委共有车辆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7个,涉及财政资金940.6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3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依据还不够充分,导致预算不够明细和准确;二是对绩效目标动态监控还不够到位,导致一些绩效目标落实不够及时;三是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还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预算管理,对依据不充分或不合理的不编入预算,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合理性;二是加强绩效目标的动态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及时落到实处,对绩效目标执行有难度的及时调整,确保绩效目标的合理性;三是加大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力度。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

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4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

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1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数量指标(5分)

5

质量指标(10分)

10

时效指标(5分)

5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3

人才培养(5分)

3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合计

93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本部门对四川省村长论坛举办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7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在资金的分配使用上还不够合理、不够明细。下一步要加强对资金的分配和管理,做到预算更充分、更明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四川省村长论坛举办经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项目决策

20分)

科学决策(10分)

必要性(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政策完善)

5

5

绩效目标(10分)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项目管理

10分)

资金管理(7分)

资金分配

3

2

资金使用

4

2

项目执行(3分)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项目完成(20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项目效益(50分)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10

社会效益(可选项)

10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10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97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农业部拨一村一品、农业产业化、农业改革等项目资金收入和省烟草发展专项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指单位开展农业博览会专项活动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 指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 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指单位开展业务培训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 指单位开展课题研究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 指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补助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 指单位开展农村改革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省委农工委决算公开表

 

  (作者:唐捷 责任编辑:徐斌 网络编辑:朱砂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