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6 09:36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点击数:1

2022年,农业农村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依法治省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着力构建依法治农依法兴农新格局,确保乡村振兴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行稳致远,受到中央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的表彰肯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

(一)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厅党组把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专门安排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研究机关、系统贯彻落实举措。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后,部署安排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学习培训,持续推动全省上下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厅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带队赴省人大汇报法治工作,亲自解读宣讲法律法规,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认识把握农业农村法治全面完备。厅党组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把握农业农村法治工作,坚持把法治作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制度支持,完善农业农村法规体系、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以健全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和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为重点,以维护农民的利益为根本遵循,积极调整农业农村法治建设领域范围、任务手段,为持续擦亮四川农业大省金字招牌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部署推进“三农”工作实践有力有效。统筹安排全年依法行政工作,将法治贯穿到本单位、本行业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落实国家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我省条例确定的重大原则、重大战略、重要制度,修订完善乡村振兴考评体系,有效调动了各地抓乡村振兴的积极性针对性。深入落实《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和《四川省农业园区条例》要求,推动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试点、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制定出台现代农业园区分类考核激励方案,农业农村改革持续深化,农业园区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法治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二、坚定不移推进农业农村依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农业农村法制体系不断夯实。一是把牢立法工作方向。以法制服务“国之大者”“省之要事”,围绕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建设农业强省,规划2023-2027年立法项目。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在全国率先以农业园区立法,把四川园区建设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组织广泛调研,形成四川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草案,出台《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有力助推畜牧食品安全、民族地区产业发展,有效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三是扎实提高立法质量。争取将农业园区条例纳入省人大自主立法,在加快立法工作进度同时保障立法工作质量。省委依法治省委支持我厅开展高质量立法示范试点,协调政法部门、高校专家、专业律师等提供智力支持。坚持上下同步,加强对市(州)涉农立法项目的指导,形成共同发力依法护航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格局。

(二)农业执法监管能力持续提升。一是强化制度规范。全省农业执法队伍实现统一着装,印发重大农业违法违规案件督办工作规定等5个农业综合执法标准化制度。收集行政执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32个,向社会公开承诺整改。二是强化长江禁渔。建立部门、区域协作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市场、交通等部门联动执法协作,推进与检察、公安刑事司法衔接,安排专项资金9662万元全面加强“人防+技防”能力建设,全年查办违法案件2242件、司法移送人员484人,禁捕工作有力有效。三是强化执法实战。聚焦农业投入品,加大执法力度,护航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先后组织开展“护奥运保春耕”、“川渝农业联合执法”等系列执法行动。全年全省累计办理渔政、种植业、畜牧、动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等领域案件4202件,罚没金额2142万元,助力产业更安全,农村更和谐,农民更满意。

(三)农业农村普法新模式全面开启。一是搭建平台讲好普法故事。组织21个市(州)深入开展“宪法进农村”活动,在丰收节期间向全国同步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先行”直播普法,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开展主题宣传,积极回应群众法治需求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推动涉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农业农村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我厅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普法先进单位。二是拓展阵地发出普法声音。坚持开展厅务会会前学法。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涉农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增强干部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自觉性主动性。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全厅通过率达100%,机关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用权意识进一步增强。三是架好桥梁营造普法氛围。聚焦农村普法最后一公里问题,持续加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目前示范户已覆盖全省50%的行政村,评选117个农村法治教育基地,示范户已逐步在生产发展、乡村治理、乡风文明上发挥重要作用。我厅被中宣部等表彰为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三、始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依法行政

(一)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扎实推进。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出台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组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全方位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合法性审查,斗硬公平竞争审查,切实维护红头文件严肃性,全年完成合法性审查19件,公平竞争审查149件。

(二)权力监督制约体系持续强化。依法接受省人大监督,自觉接受省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切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对长江保护法、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审议川菜、川鱼、乡村振兴等专项工作。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2件、政协提案67件、主动公开重要信息5495条。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更加优化。严格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工作要求,全厅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入驻。持续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完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实现两个清单完备率100%。积极开展助企纾困服务,开展延时服务、主动上门服务,全年行政审批4003件,现场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为100%。

四、坚持不懈把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加快建设农业强省纳入法治化轨道

2023年,我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总牵引、总抓手、总思路”重要部署,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加快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为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统筹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生产经营体系等重大问题,修订《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制定《四川省农田建设条例》,从制度层面完善“长牙齿”的举措,依法守牢管好“天府粮仓”。

(二)强化执法队伍体系建设。健全建强机构队伍,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聚焦中心工作,开展执法能力提升、服务种业振兴、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四个专项行动。

(三)持续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和“放管服”改革,提高“一网通办”能力,注重事中事后监管,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利企便民。

(四)切实提升普法实效。机关学法和农村普法双向发力。以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为抓手,组织开展“双创双联”活动,全面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

(五)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要求,把维护社会稳定的关口前移。切实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依法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