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9 15:41 信息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点击数:1

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号)等文件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通过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4号;联系电话:028-8550500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厅在官网公开要闻类、政务类、重点工作类等信息7970条,公开项目资金类17条、农业农村厅及各单位2023年预决算编制说明92条、重大民生类信息25条。通过专栏发布信息1955条。行政审批窗口累计受理办理农业行政审批事项4501件,现场办结率、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为100%,企业和群众投诉率均为0。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主题,策划举办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系列新闻发布会16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9件,均按规定要求进行了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慎终如始抓好制度执行。严格工作纪律,切实遵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信息采编发制度和规范》,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全年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未出现过失泄密事件,未出现严重错别字和严重表述错误的情况,有效保证信息内容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稳步推进“政策栏目”优化。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相关要求,结合《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厅门户网站政策文件栏目设置,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及时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决定继续有效(含拟修改)的29件,废止的43件,失效的56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不断完善厅门户网站建设。依托省政府集约化平台,通过统筹管理,优化栏目设置、简化页面布局、强化内容管理,对网站进行全面升级,更好地发挥厅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阵地作用。二是切实用好政务新媒体。重大主题、节点都提前介入、精心策划,力争把新媒体的作用发挥到更大。“两会”“七一”“成都大运会”、国庆期间,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办统一要求添加门户网站首页庆祝标语,以便广大网友更快、更直接地获取信息、传播信息。三是做强做优政民互动。进一步规范厅长信箱办理流程,及时回应群众诉求,2023年收到厅长信箱来信284件,办结284件;加强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微博、微信公众号管理,积极向公众推送高质量政务信息,2023年,厅微博发布319条,厅微信公众号推送320条,回复公众咨询124条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厅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厅内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围绕重要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工作重点,强调信息发布纪律、丰富平台刊载内容,扩宽监管政府执政的方式,积极打造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渠道。坚持做好网站日常巡检、病毒查杀、漏洞修复、数据备份工作,加强重要敏感时间节点安全管控措施,全年厅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未发生被篡改、被攻击等安全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9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99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53.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9

0

0

0

0

0

5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

0

0

0

0

0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0

0

0

0

0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0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6

0

0

0

0

0

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8

0

0

0

0

0

5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形势,新要求,还存在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有待提高、政策解读形式相对单一、信息公开互动不够深入等问题,我厅将切实加强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一)加强信息公开培训。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全厅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公众能力水平,做好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不断优化有分析、有深度、有建议的高质量信息,不断提升农业农村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加强对农业农村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政策文件的解读,多采用“一图读懂”、音频视频等新媒体产品,多采用政策简明问答、生动案例、客观数据、直观图表等方式解读,让政策解读更简单直观,更易理解掌握,提高公众对农业农村领域政策的知晓度。

(三)拓宽交流互动方式。建立健全互动机制,优化平台信息分类和检索功能,方便公众快速找到所需信息,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平台传播作用,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增强与公众的互动和沟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厅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