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5日-27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在绵阳市游仙区举办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宣传解读暨农民合作社发展培训班,宜宾市翠屏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吴静以“翠屏区高标准指导服务 合作社高质量规范发展”作了交流发言。
近年来,翠屏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重要指示精神,以全国、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等试点为契机,在省市农业农村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通过5年试点,进一步健全服务机制、完善服务体系、强化正向激励,走出了一条服务推动、规范引领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路径。翠屏区整县推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案例成功入选“第六批全国新型经营主体典型案例(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类型)”,主要有三方面做法。
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作
一是建立三级指导“新机制”。由分管区领导任组长,整合区级部门、乡镇及村级精干力量,组建农民合作社建设工作推进小组,坚持“因社施策、精准培育”,按需设立技术指导、项目推进、财务规范、人才培育和品牌建设五大专业化服务专班,直面合作社发展痛点难点,提供靶向服务。区级层面重在“策”与“统”,负责健全扶持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民合作社发展。镇级层面重在“聚”与“育”,负责聚合资金、项目等优势资源,精准培育合作社;村级层面重在“通”与“实”,负责做好宣传,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米”,摸清农民合作社发展“急难愁盼”实际问题,做好上传下达。通过三级协同发力,推进“空壳社”降比、“正常社”提质、“微型社”壮大,进一步促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二是激活部门协同“新动能”。建立农业农村与市场监管部门“季度名单互推”机制,市场监管部门每季度共享新注册合作社清单,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及时核实,将合规合作社纳入“规范化发展储备库”,把监测过程中发现的“空壳社”“僵尸社”清单推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启动“引导退出程序”。同时,双方通过联合发文、召开工作推进会、入户宣传等方式引导农民合作社按时进行年报做好农民合作社年报公示工作。2024年,注销合作社56个,成功引导289个合作社补报年报移出异常名录,年报公示率达100%,确保合作社“有进有出、动态管理、高效运行”。
三是制定评价乡镇“新办法”。制定《宜宾市翠屏区乡镇党委书记抓经济促发展评价办法(试行)》,率先试点将“农民合作社培育”指标纳入对乡镇党委书记抓经济促发展工作评价体系(权重占比10%)直接挂钩干部提拔、晋升和年度考核,引导乡镇党委书记从“按部就班”转向“积极推动”。
二、健全指导体系,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选育专业辅导队伍。印发农民合作社辅导员管理制度,从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返乡创业等人员中择优聘请4名专职辅导员和150名兼职辅导员(其中镇级辅导员11人、村级辅导员139人),工资及绩效奖金由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等项目资金予以保障。2021年—2024年,合作社辅导员共开展生产经营类指导1562次、财务规范类指导2343次、市场营销类指导2002次、生产技术类指导1485次,成为大家心中真正的合作社“守护者、领航员”!例如:金秋湖镇兼职辅导员陈伟利用专业知识开通“土鸡救命120”。2023年夏的一晚,陈伟半夜接到结对帮扶对象电话“合作社一小时内死亡数十只土鸡”。陈伟立即前往现场,发现土鸡鸡冠发紫,判断为禽霍乱,马上指导养殖户开窗通风、分批换场、使用青霉素……经过科学救治,成功保住1000多只土鸡!为养殖户挽回了10多万元的损失!
二是建立激励性考评机制。根据辅导员对负责片区合作社的走访服务次数、解决问题个数、服务对象满意度3个主要指标开展定期考评。专职辅导员进行“季度+年度”考核,设置4000元季度优秀绩效奖金,年度优秀者优先续聘,并优先推荐申报各类社会荣誉;兼职辅导员进行年度考核,设置800元年度优秀绩效奖金,考核优秀者优先续聘,考核不合格由所在乡镇推荐人员递补。2024年合作社辅导员考核合格率98%,服务对象满意度达100%。
三是打造联合服务中心。遴选宜宾亿粮农机专业合作社、宜宾市翠屏区留诚养殖专业合作社等6个镇级合作辅导员领办的国家级示范社牵头组建翠屏区农民合作社联合服务中心,开展耕、种、防、收、烘等业务。截至2024年底,服务中心与106个农民合作社签约,提供代理记账84次、技术指导265次、品牌推广53次、代耕代种服务39次,助农降本增效,实现“零距离”服务暖民心。
三、强化正向激励,丰富服务供给
一是职业保障激发动力。为破解“谁来种地”问题,稳定乡村振兴人才队伍,我区以家庭农场主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两类群体为重点,构建农民职业保障体系。打通农民职称认定渠道。印发《宜宾市翠屏区职业农民职称资格评定管理办法》,认定农民初级职称367人、中级职称24人、高级职称3人,合作社带头人238人、占60.4%。实施“双保险”补贴政策。全省首创实施“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对合作社带头人购买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分别给予100%、50%补贴,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万元,累计补贴养老和医疗保险956人次、616.07万元。合作社带头人享受了保险补贴的81.5%持续从事农业生产,认为“保险有保障,退休有希望!”,无补贴的50%以上转行或外出打工。
二是“头雁”认定引领发展。全国首创出台《宜宾市翠屏区高素质农民“头雁”认定管理办法》,将合作社带头人列入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扶持范围,认定了11名合作社带头人为高素质农民“头雁”,兑现保险补贴54.38万元。支持“头雁”参加中山大学、四川农业大学为期1年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提升竞争能力。“头雁”学成归来,指导服务合作社125个。例如,思坡镇“头雁”廖强吉学习电商运营后,组织雄强合作社成员拍摄宣传微电影4部,短视频20余个,《红之初心,“橙”就梦想》被四川省教育厅评为特等奖。短视频在微信、抖音等平台播放量10万以上,大大提升了临江村柑橘知名度。2024年吸引2家外地公司到社收购鲜果600余吨,产值超70万元!邀请网红“川哥川嫂”到社开展直播带货,创下“秒售500斤柑橘、500斤花生!”纪录,实现临江村柑橘“优质果直播销售、次级果榨汁增值,一树柑橘,两个价格,都能挣钱!”
三是项目支撑提升动能。翠屏区优先将农民合作社纳入各级财政项目扶持范围,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产业强镇、粮油单产提升、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等项目上,向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倾斜。2022年—2024年,翠屏区投入261万元,组织699名合作社带头人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提升合作社带头人综合素质。投入1272万元,支持宜宾仟品茶叶加工专业合作社等71个合作社实施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和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成功打造区级科技示范基地8个、百亩特色产业示范基地23个,有效提升了农民合作社产业发展水平和示范带动能力。例如,2023年支持宜宾亿粮农机专业合作社15万元实施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新建234平方米钢架棚机具房、购置收割机、农用小型挖掘机、微耕机、插秧机、无人机各1台,合作社服务面积由500亩扩大到1500亩,成员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
截至2025年6月底,全区累计培育农民合作社751个,认定合作社示范社118个,其中国家级9个、省级25个、市级23个、区级61个。入社成员17951户,辐射带动农户6万余户增收致富。2024年,全区农民合作社经营收入2.65亿元,同比增加1.4%,社均收入35.3万元,可分配盈余1952.6万元,社均2.6万元,上缴税金126.4万元,同比增加9.3%,农民合作社已成为推动翠屏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