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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持续抓好农房风貌管控工作
发布时间: 2025-11-05 17:50 信息来源: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点击数:1

统一风貌设计。各县区依据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地域环境、文化传承、川北民居风格等因素,进一步规范完善分散自建的农村住房建设通用图集,按不同面积设计不少于三套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住房建设设计图和施工图,报县级规划部门备案后,发放至乡镇供分散自建房村民免费选用。

严格图纸审查。乡镇将农房建设设计图审查作为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重要条件之一,审核建房村民申报的建房设计图是否符合村庄整体风貌要求,对不符合风貌要求的不予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强化风貌协调。推动农房建筑屋顶设计与村庄整体风貌相协调,屋顶结构积极推广坡屋顶,明确不得在屋顶或周边违规搭建彩钢棚、阳光房等临时建(构)筑物,房屋不得在竣工验收后擅自新建、加建、改扩建各类建(构)筑物,从严控制农村住宅建筑房型、朝向,色彩和风格应相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