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确保国家级整市改革试点任务圆满完成,7月29日下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业务股室负责人,各园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业务负责人及局有关科室、局属相关事业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晓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各县市区、园区汇报了辖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并围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调整进一步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进行了专题讨论。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宅基地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对下一步工作推进进行安排部署。
何晓东在讲话中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考察时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的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到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体系、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农村治理能力的迫切需要。二是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重点把握农村、集体、资产、成员等四个要素,必须抓好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两项基础工作,妥善处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中的棘手问题,稳步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逐渐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三是要系统谋划农经改革工作。做好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冷链、仓储和物流、职业农民培训等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工作,统筹填补空缺短板,加快项目进度。四是要做好半年农经统计工作。明确专人,按照“谁填报谁负责”原则,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对统计指标的理解学习和实践调研。农经统计人员要与产业发展、农村改革、乡村治理等相关业务人员做好数据会商,实行数据审核“双把关”,实事求是反映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