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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
发布时间:2020-05-29 10:10 信息来源: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点击数:1

一是及时建立工作体系。全面落实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待全省工作统一移交后,指导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乡镇明确分管领导、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加快构建宅基地管理体系。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是严格宅基地管理。指导区县按照中央和省上的有关要求,研究制定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细则,进一步简化和规范申报材料,细化优化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和办事指南,促进宅基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制度,加大对农村用地建房全过程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稳慎推进“三权分置”。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宅基地“三权分置”奠定坚实基础。学习借鉴浙江、江西等地成功经验,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推动有条件的乡镇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形成示范效应。      

四是积极争取国家试点。抓住农业农村部将扩大宅基地试点工作的契机,积极向上汇报,争取省农业农村厅在推荐纳入全国试点县时给予我市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