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家庭农场?
指以农村土地为基础,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以农业生产经营收入为家庭重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川有多少家?
截至2024年底,四川纳入全国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达27.7万家,居全国第二
有啥扶持政策?
将针对“人、地、钱”等核心要素,集成人才培训、设施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保险创新、品牌建设等支持措施,变零散政策为系统赋能
12月10日,记者从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法规新闻发布会获悉,《四川省家庭农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四川出台这一聚焦家庭农场发展的专项法规,旨在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强省建设。《条例》的实施将系统明确家庭农场的重要地位与扶持措施,为推动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法治支撑。
四川家庭农场数量居全国第二
已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
“家庭农场起源于欧美,通常定义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农村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委员,省农科院党委书记、院长牟锦毅介绍。
记者从农业农村厅获悉,近年来,四川高度重视家庭农场培育工作,坚持把推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作为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的重要举措,多措并举促进家庭农场提质增效。
截至2024年底,四川纳入全国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数量达27.7万家,位居全国第二,97%以上的家庭农场从事粮食生产等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种养结合,其中从事粮食生产和生猪养殖的家庭农场近10万个,已成为发展现代农业、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力量。
随着家庭农场的发展,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一方面,家庭农场的发展存在不平衡的情况,要把家庭农场培育成为稳产保供的主力军仍然面临诸多挑战;另一方面,家庭农场在管理服务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专门性法律的缺失导致管理和服务举措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持。
为更好地把家庭农场培育为稳产保供的主力军,规范其管理、服务和扶持政策,出台《条例》十分必要。从法规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都有明确规定,为地方立法提供了有力支撑;从政策层面来看,中央和地方的多个文件都对发展家庭农场提出了具体举措,为地方立法提供了政策基础。
针对“人、地、钱”等核心要素
构建系统化扶持政策体系
记者从会上获悉,《条例》的制定,重在“明主体、优环境、提质量”,草案起草工作严格遵循中央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积极采纳各方面意见建议,重点组织了省人大代表中的部分村支部书记、家庭农场负责人座谈会和全国知名法学专家座谈会,并商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
《条例》明确了家庭农场的概念内涵和重要作用。首次在省级法规层面提出,家庭农场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明确家庭农场是指以农村土地为基础,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以农业生产经营收入为家庭重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条例》构建了系统化扶持政策体系。针对“人、地、钱”等核心要素,集成人才培训、设施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保险创新、品牌建设等支持措施,变零散政策为系统赋能。
《条例》还注重引导家庭农场提质增效发展。通过推行信息化管理服务促进规范运营,鼓励发展绿色农业、品牌农业,支持种养循环、产业融合等模式,推动其向集约化、标准化、现代化转型升级,将家庭农场培育成为保障粮食安全、带动小农户、提升农业竞争力的骨干力量,为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注入强劲动力。(四川农村日报全媒体记者 袁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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